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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即时取得是现代民法中保障交易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占有改定作为动产交易的一项特殊交付方式应当适用即时取得制度。  相似文献   
12.
海棠 《前沿》2003,(10):148-149
文章对取得时效的适用性方面存在的两种观点进行了评析 ,提出取得时效制度有利于确定权利归属 ,稳定经济秩序和法律关系 ,不动产登记制度和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够取代取得时效制度 ,建议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制定取得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13.
论不动产善意取得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权利外观理论出发 ,对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否定说与肯定说进行评介 ,认为在现代社会 ,不动产适用善意取得较动产有更多的依据。并通过考察先进国家的立法 ,认为法国、日本等未承认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实与其不动产登记的形式审查主义有关。我国乃实行实质审查主义 ,因此不动产善意取得在我国有其制度基础  相似文献   
14.
票据丧失可导致该票据被第三人善意取得,同时因失票人通过公式催告程序而获得除权判决。就出现同一票据上权利,善意取得人和失票人权利竞合。通过对票据善意取得和除权判决的分析,找到了既保护票据静态安全的票据救济制度又保护票据动态安全的票据善意取得制度的结合点,即失票人凭借除权判决获得付款请求权,票据善意取得人凭票据证明自己享有票据上的权利,此时付款请求权丧失,仅享有追索权。  相似文献   
15.
时效取得制度中的善意与恶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时效取得制度是否以善意占有为要件,存在不同观点及立法例。权衡利弊,不以善意占有为要件的时效取得制度更为可取。作为这一制度选择的体系化要求,有必要对占有人的占有方式、时效期间、溯及力及相关债权关系等作相应调整,以谋达既能维护财产秩序、促进物之效用,又能协调原权利人与占有人之间利益平衡的时效取得制度之构建。  相似文献   
16.
赃物善意取得制度及其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善意取得制度是民法中的重要法律制度,许多国家民法规定赃物是可以通过善意取得而合法占有的,我国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但不够完善。文章对善意取得制度的含义、赃物善意取得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探讨,提出了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加强对赃物善意取得制度保护的观点,并就具体保护措施提出了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17.
论善意取得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善意取得是所有权取得的一种方式 ,其目的在于保障交易安全 ,维护交易秩序。善意取得的适用要求转让人必须是对该财产无处分权的占有人 ;受让人取得财产时是善意、有偿取得 ,且也实际占有该财产 ;该财产必须是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使原所有权人丧失该财产的所有权 ,其损失只能请求转让人予以赔偿 ,受让人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相似文献   
18.
物权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是一个争论很大的问题,有的国家或地区适用,如德国、台湾,有的国家不适用,如瑞士。德国、台湾法上,物权请求权虽然适用诉讼时效,但实际功效甚小。依照物权请求权的性质,以及物权请求权和取得时效之间的关系,物权请求权还是不适用诉讼时效为宜。世界上大多数的国家也都是采纳的此种立法例。所以,我国将来制定民法典时也应当规定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  相似文献   
19.
非物权人以他人名义处分他人不动产的行为是冒名处分行为.冒名处分他人不动产的行为成立无权处分,而不是无权代理.登记错误是不动产善意取得的前提,因此,不动产的冒名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以民法的风险原则与法律行为的有效要素角度进行分析,冒名处分的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与无权代理相似,可以类推适用无权代理的规则.当冒名处分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特殊构成要件时,也可以类推适用表见代理的规则.  相似文献   
20.
马黎 《法律适用》2012,(4):34-38
除个别国家或地区如瑞士的立法外,在传统的民法理论及绝大多数立法例中,善意取得仅适用于动产。〔1〕我国《物权法》第106条第1款明确规定了善意取得适用于不动产,即:"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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