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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乐斯·约翰逊(Wallace Johnsoa),生于1932年。他曾在宾夕法尼亚大学东亚法律研究班随德克·卜德(Derk Bodde)等人学习中国古代法律。后来,他把《唐律疏议》全部译成英文,这在西方语言世界还是第一次。1979年,译者的第一卷《唐律名例律》出版。译著前的介绍由译者的哲学博士论文改写而成,《唐律中的法哲学》就是从中摘译的。这个介绍共分三章,第一章简述了唐代的立法概况和《唐律》中的法哲学;第二章详细论述了《名例律》中的一些内容;第三章叙述了唐律版本的历史,中日学者和西方学者研究《唐律》的概况及他的译著所采用的版本。此外,论文所引用的和书末所列的中日学者和西方学者研究《唐律》的论著,也有助于我们了解世界各国研究《唐律》的概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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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法律制度中的民事习惯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古代民事法律规范主要以习惯法的形态存在 ,并且以大量民间契约为表现形式 ,而官方法律制度则通过州县自理审判对民事习惯法加以认可和接纳。正式的成文法和民间习惯法虽然有着各自不同的调整范围和运作机制 ,但在儒家主流文化的基础上整合为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研究者应当摒弃现代法律制度的语境 ,从民间契约所表达的概念和权利观念入手 ,去把握中国古代民事习惯法的权利体系和制度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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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为政》所说"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后汉书·陈宠传》有"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礼的纲常原则指导着古代法律的制定,礼的规范也不断促使法律化、条文化。循礼守法是儒家思想的基本要求,儒家思想通过引礼入法,将具体的礼制规范引入法律,礼成为是非善恶、罪与非罪的标准。本文着重从"礼"的起源、儒家思想中的"礼"在传统法中的体现、礼与法的关系、对"礼"的评析,深入探索"礼"对古代法律的深刻影响极其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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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作为中国第一位受聘于哈佛的教授,吴经熊曾起草《中华民国宪法第一草案》,并打上"吴氏宪草"的烙印。用他的自传《超越东西方》来评价他的一生,或许并不为过1899年3月28日,吴经熊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曾是徐志摩中学同窗的吴经熊,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东吴大学法科。而后,吴经熊远赴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留学。22岁那年,他获得密歇根大学法学博士学位。不满30岁时,回国任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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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世虹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6,9(3):124-128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一大批重要的简牍、帛书文献在我国相继出土,给学术界带来了接连不断的惊喜。这些文献在价值上足以和王国维先生所谓“中国学问上之最大发现”相媲美,其对法律史研究之巨大价值亦不言而喻。众多失传已久的古代律令、流沙掩没的司法文书、深藏墓穴的先秦佚籍,它们的再现每每成为海内外学者关注的焦点所在;在法律史学界,对出土文献的整理与研究同样受到广泛重视。目前文献之出土仍呈方兴未艾之势,屡有重大发现见诸报端。本期特组稿件对此问题予以研讨,并以之纪念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成立20周年。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的张伯元教授抱病为本刊撰写专稿,在此特致谢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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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泽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4,(2):114-116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既是一本法律史书,亦是一本社会史书。它清晰而明确地论证了法与社会有着密不可分的依存关系。法不只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制度、道德、伦理和信仰等价值观念,也调整和维护了一定时期的社会结构。《中国法律与社会》一书第五章第一节的主题为"神判"。瞿同祖先生引经据典,依据大量个案和判例,以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分析了中国古代法律中的神判在社会上的实施情况及其对人民生活的影响,揭示了中国古代的神判与法律功能的密切联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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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因是英国历史法学的创始人 ,他受萨维尼的影响 ,撰写了传世巨著《古代法》。梅因主张从历史的角度 ,以历史的方法分析研究法律 ,在英国开创了法学研究的新的方法论。在我国加入WTO之际 ,对梅因和他的历史方法论进行一番思考 ,对我国未来的法学研究将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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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因是英国历史法学的创始人,撰写了传世巨著《古代法》。梅因主张从历史的角度,以历史的方法分析研究法律,梅因从身份到契约的著名公式具有深刻的内涵和历史意义。分析这一论断,并据此考察我国法治建设的传统、变革和现代发展,对于我们认识法治文明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