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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高平案件的曝光,让人们再次反思,为何类似的冤假错案会一而再再而三发生,一场场悲剧的发生,以一次次的纠错赔偿机制启动的喜剧结束,最终却落得个一场场闹剧。迟来的正义非正义,结合赵高平案件,从司法观念转变、公检法三机关的配合与制约角度进行分析,目的在于避免此类冤案的再次发生。 相似文献
163.
法官预审权在澳门刑事诉讼乃至整个社会生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由于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定位较为模糊,权力范围过宽,与其他权力交叉冲突,运行不够通畅,效率不够高,缺乏监督,滥用的风险较大等诸多不足,客观上需要进行改革。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社会和司法现状,结合其他国家和内地的通行做法和有益经验,应在遵循诉讼的一般规律和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坚持权力的有限性和分工负责原则,坚持诉讼效率和循序渐进原则,明确限定法官预审权的范围及效力,优化法官预审权的内部运行机制和外部制约机制,以实现法官预审权定位和功能的回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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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于2021年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著作权法修改决定,对我国的著作权法律制度作了重大完善,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完善相关概念和制度,包括完善作品的定义和类型,明确视听作品的权利归属,廓清广播权的内涵,修改合理使用的相关内容,增加职务表演制度等;二是强化对著作权人的保护,包括增加惩罚性赔偿制度,提高法定赔偿额,加大对严重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等;三是解决权利人维权难题,包括增加作品登记制度,增加文书提交令制度,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完善诉前保护制度,完善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等;四是全面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包括延长摄影作品的保护期,完善残疾人合理使用的规则,增加表演者对其表演的出租权,增加录音制作者的广播和机械表演获酬权等。 相似文献
165.
随着国家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现代行政职能和任务的日益深入发展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步提高,作为国家赔偿核心的行政赔偿范围日益具体和细化,并逐步扩大。我国《国家赔偿法》虽对行政赔偿范围进行了规定,但赔偿范围仍然较小。对于实践中存在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等行为,《国家赔偿法》皆未有系统明确的规定。从实践中看,行政不作为作为最严重的行政侵权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因此国家赔偿法将行政不作为明确纳入赔偿范围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166.
行政参与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在开放社会的不断发展之下,行政参与的普及具有必然性和可能性。而这种广泛的行政参与并非毫无节制的,无论是参与主体的资格还是行政参与的适用领域均需明确与合理限制。只有正确把握行政参与的合理界限,才能更好地实现政府依法行政。 相似文献
167.
168.
从我国司法实践上看,受案范围过小的问题已经使我国的行政立法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成为阻碍公民维护自身权利,发展市场经济的因素,如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漏洞,对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过窄,所针对的被诉行政行为极其有限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改进,本文认为包括以下几点:首先是在确定受案范围的方式上,应当在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对排除在受案范围之外的内容进行规定,通过排除法能够更加明确的受案范围;其次,由于我国当前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受案范围是关系到公民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的合法权利的内容,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应当将这一范围扩展到适用涉及各类合法权益的行政案件;最后,改变当前立法规定的行政诉讼只适用于部分外部具体的行政行为的内容,将一部分内部和抽象的行政行为纳入其中,比如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公务员考试的录用、处分等纳入其中. 相似文献
169.
正有些青年法官在工作初期容易存在三个方面的困惑:一是经验不足,工作难开展;二是收入不高,感到不平衡;三是认为前途渺茫,灰心沮丧。解决困惑的方子也是三个:提高能力、合理定位和知足常乐。经验不足与提高能力当前各类社会矛盾急速增多,很大一部分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渠道,加之现阶段的社会矛盾往往涉及多层次的社会关系、多样化的矛盾主体、多领域的 相似文献
170.
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但房地产开发企业误导、欺诈、违约等行为层出不穷,投诉与诉讼数量众多,但因《消法》未将商品房列入其调整范围,使消费者不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立法背景、商品房的特殊性及公平性等是《消法》未将商品房列入调整范围的主要原因。但从《消法》的立法宗旨、所调整的法律主体的性质上以及从商品房的属性上来看,应把商品房列入消法调整范围,才能有更加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