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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
9世纪末10世纪初,契丹族建立了中国历史上横跨东北亚和内陆亚洲的庞大帝国——辽帝国。作为由游牧民族建立起的多民族中央集权制国家,辽帝国探索出了一套以“因俗而治”和“一国二元”体制为制度框架的国家政治和以农耕与游牧并重的国家安全思想。为了构建以辽帝国为中心的世界秩序,辽帝国实行和战并用,以儒家德治思想为对外安全的指导思想,构建多层次的羁縻、封贡、宗藩体系以拱卫辽帝国的安全发展,不仅确立了对宋朝的外交优势,且先后使东亚的高丽和西夏以及内陆亚洲的高昌回鹘、喀拉汗王朝、花剌子模等向其朝贡,建立以辽帝国为中心的宗藩体系。故辽之所以“雄长二百年”,皆因虽尚武,但注重儒家德治教化,处“四战之地”而能应对得宜。为了维护西北边疆安全和保障从内陆亚洲到东亚丝绸之路的畅通,辽帝国对漠北蒙古高原进行军事征伐,征抚并用,在镇州设立西北路招讨司,设立一系列边防城池,以建立边疆安全的防御体系,并采用屯田和移民实边等方式展开对漠北蒙古和西北边疆的经略,从而建立了西北边疆安全防御体系,保障了从漠北蒙古到西域乃至欧洲的草原丝绸之路的畅通。 相似文献
802.
《民法典》第153条是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发展,从形式上看,该条规定的是一种原则和例外的关系,但其实质上旨在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非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并将其作为认定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准确识别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对于维护交易安全、鼓励交易、维护诚信原则等具有重要意义。从法律适用层面看,首先需要通过各种法律解释方法,并通过利益平衡等方式,准确识别相关规范的性质,同时,需要借助类型化的方式,对效力性强制性规范进行类型区分。此外,在适用《民法典》第153条规定时,还需要厘清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违背公序良俗之间的关系,不能简单地借助违背公序良俗规则将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作为判断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标准。 相似文献
803.
由于显失公平的主客观要件均存在一定的概括性与弹性,以动态体系论弹性评价显失公平要件的充足度有其合理性。显失公平的内在原理不是公序良俗,而是公平原则与意思自治原理;公平原则提供制度渊源上的依据并正当化其客观要件,意思自治原理支撑其主观要件。以“动态体系论”弹性评价显失公平要件的充足度,当侵扰对方意志自由的程度很高时,结果失衡的充足度可适当降低,这是因为显失公平的支撑原理以意思自治原理为主导,公平原则为补充。为降低主观要件的证明难度,可适当采取表面证据规则,在一方当事人处于危困状态等不利情势而结果显著失衡时,推定对方有对此加以利用的事实。 相似文献
804.
国家安全是保障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面对日益复杂的安全环境,国家安全的系统工程要从多个维度协同发力,其中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是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要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政治保证作用,为自下而上的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夯实方向指引、活力之基、稳定之源;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要着力突出人民群众的参与,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积累的宝贵经验,也是新时代社会治理坚持的基本方略;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要依靠专业社会组织的全过程嵌入,实现精细化治理;构建社会治理共同体需要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其有助于及时发现安全风险点,提升社会治理效率。总的来看,新时代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了讲求合作的“协同治理”、讲求高效的“敏捷治理”以及讲求覆盖全局的“整体性治理”。在“三治”合一中,社会治理共同体得以构建,也为国家安全夯实社会基础。 相似文献
805.
本文基于调试后的新TOE(技术-组织-环境)理论框架,结合必要条件分析(NCA)和模糊集定性比较方法(fsQCA)对我国31个省(市、区)数字乡村治理实践进行组态分析。研究发现:首先,存在6个前因条件影响数字乡村治理绩效,外部资源依赖和注意力再分配可以对高和非高绩效产生必要的关键作用。其次,存在技术组织互构型、协同共生融合型、数字环境赋能型3种高水平数字乡村治理绩效的驱动路径。再次,在客观技术资源禀赋下,数字需求激励和数字服务共享可以等效替代提升数字乡村治理绩效。最后,数字化赋能乡村共治存在空间溢出效应,东部地区数字乡村建设水平对中西部发挥领地效应和正向调节作用。本文也结合数字乡村治理困境提出了“主体+TOE”的“耦合调适”型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06.
伴随平安中国建设的推进,各地打造了多元矛盾纠纷的综合治理及其智能平台,带来了多元矛盾纠纷大数据的涌入,但也面临着矛盾纠纷数据多元异构、风险监测预警难和智能化处置能力不足等挑战。本文基于各地多元矛盾纠纷大数据治理的实践探索与问题挑战,提出建构适应于大数据的“精准识别—风险预警—智能疏导”全过程性治理机制,以克服多元矛盾纠纷治理上存在的阶段性和局部性等不足,为各地矛盾纠纷综合治理及其智能平台建设提供理论参考。 相似文献
807.
党内法规治理效能作为党内法规体系效用的综合反映和整体呈现,本质上体现为党内治理现代化目标的实现程度。新时代提升党内法规治理效能,是不断推进依规治党的内在要求、现实需要与必然指向,需要从制度治理效能提升的普遍性规律中探寻党内法规治理效能提升的逻辑机理与实践路径。就治理过程而言,风险挑战主要体现为内容黏合度不足影响规范性、主体能力不足影响约束性、执行力不足影响实效性等。通过对党内法规治理效能提升进行逻辑分析与问题检视,可分别从质量赋能、主体赋能、场域赋能、执行赋能、数字赋能层面探索其现实进路,以充分实现党内法规体系的系统集成,增强主体遵规执规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凝聚党规之治的集体认同与共识,并以数字化推进党内法规治理现代化,充分彰显其内在优势。 相似文献
808.
耿羽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23,45(1):64
借助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将“以人促事”的县域智能政务系统数据导入“以事考人”的乡镇人员能力指数测算,可实现数字化绩效考核在基层的创新应用。基层数字考核能在工作考核全过程化、人员考核全覆盖化、奖励惩罚精准化、提拔晋升可视化等方面增效赋能。基层数字考核的运行需要嵌入当地治理结构,需要与项目自主、容错空间、权责匹配等其他治理元素相互支持和配合。 相似文献
809.
第三次分配对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有重要意义。当前,我国第三次分配实践过程中面临主体认知与参与范围有限、实践与制度安排协调不足、主体偏好与差异难以协同等困境,而算法给予了第三次分配新的实践选择和实现机遇。本文构建了算法赋能第三次分配的三层逻辑框架,阐释了算法技术与第三次分配在价值逻辑、实践逻辑和主体逻辑上的契合性,二者结合有助于促进第三次分配的发展并规制算法,促进效率与公平的实现。 相似文献
810.
城市治理是一个复杂系统,事务密集繁杂,城市智慧治理的研究视角也是多维度、多层次的。技术创新对于治理有着双重效应,在擘画城市蓝图的同时,也蕴含着诸多技术幻象;城市治理结构与技术创新存在互动关系,呈现出“组织吸纳技术”和“技术重塑组织”的演进逻辑;城市发展所表现出的集聚效应在为智慧治理提供场域支撑的同时,也加剧了城市治理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基于此,引入TOE框架,进一步构建出城市智慧治理研究的整合框架,可清晰展现当前研究进展,启发未来城市智慧治理研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