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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25日,新闻出版总署新批准的一家经营性图书出版单位——求真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座谈会暨揭牌仪式在北京举行。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中国残联党组副书记、常务副理事长王乃坤为公司成立揭牌并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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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07,(2):35-37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已经商务部、工商总局、版权局及知识产权局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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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中国版权年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表示,目前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创造力不够,90%的作品属于模仿和复制的。今后国家将通过设立文化创意扶持体制和基金提高文艺作品创新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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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大连市公证处副主任傅少卿。从2005年开始根据公证实践和管理平台的需要.利用五年时间研发了一套集办证、管理为一体的公证业务管理集成系统。该系统于2007牟5月11日第一次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软件著作权保护,软件名称为《天天公证业务管理系统》;2008年12月第二次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3.0版著作权保护;2009年1月对该软件的相关界面申请了界面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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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子国家版权局《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第16条规定:“作者主动向图书出版社投稿,出版社应在6个月内决定是否采用。满6个月,既不与作者签订合同、不予采用又不通知作者的,出版社应按第6条规定的同为作品付酬标准平均值的30%向作者支付经济补偿,并将书稿退还作者。”湖南作者戴某在向国内多家出版社投寄书稿未得答复后,即凭借该规定从2007年初开始先后将多家出版社诉至各地法院,由此引发“投稿门”事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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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天明鉴文件制成时间检验系统软件",荣获国家专利,已于2009年12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该发明填补了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在该领域无损检验方法的空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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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版权局公布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上报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具体内容是: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支付音乐作品、音乐电视作品版权使用费,基本标准为12元/包房/天(含音乐和音乐电视两类作品的使用费)。根据全国不同区域以及同一地域卡拉OK经营的不同规模和水平,可以按照上述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适当下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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