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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202.
采用比较研究及实证分析方法,论述船舶扣押程序的独立性,以及应给予更充分的程序救济的必要性,提出应修改中国《海事讼诉特别程序法》的相应规定,明确肯定船舶扣押程序的独立性及其扣船措施的临时性,并应规范相应的复议程序。允许当事人有条件提出上诉。 相似文献
203.
204.
崔进文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15(5):39-43
行政复议制度既是一项快捷、及时的救济制度,亦是一项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我国刑事诉讼中也有类似的刑事复议制度,但是存在很多缺陷,应模仿行政复议制度尽快加以完善。当然与行政复议为行政诉讼前置程序的特点相比,刑事复议是在刑事诉讼中进行的,有很多不同之处,其完善也应符合自身的特点。 相似文献
205.
非诉讼标的行政行为是指与诉讼标的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证据载体。它在诉讼中可以起到直接影响审判机关对诉讼标的作出认定和判决的依据作用。如民事判决中作为证据使用的房屋权属证书。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情况下,审判机关不会对这种非诉讼标的行政行为本身的合法性作出认定,但会作为对诉讼标的作出判决的一种理由和依据。那么,当事人如果发现审判机关将非诉讼标的行政行为作为判决的理由和依据有误,能否提起行政复议,由复议机关撤销、变更或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呢?由于法律对此没有 相似文献
206.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从江县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模式为重点,在办案的:过程中努力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程序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相似文献
207.
208.
【裁判要旨】人民法院裁定准予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对依法属于复议前置的案件,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直接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在原告撤诉后经过复议程序,可以就同一诉讼争议再次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209.
210.
对于复议程序前置案件,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当事人能否直接就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均未明确规定。本文从复议前置程序设立的目的、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的系统性和一致性,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等角度,阐述此类案件的救济途径:只能先就复议机关的不予受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根据复议决定的具体内容再选择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行政行为,而无权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