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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212.
对于复议程序前置案件,复议机关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当事人能否直接就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均未明确规定。本文从复议前置程序设立的目的、当事人权利救济途径的系统性和一致性,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等角度,阐述此类案件的救济途径:只能先就复议机关的不予受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根据复议决定的具体内容再选择起诉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复议行政行为,而无权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213.
【裁判要旨】行政复议所处理的争议是行政争议,行政确权不属于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决定的内容以及复议机关行使变更权的范畴,复议机关径行作出行政确权的复议决定超越其职权,应予以撤销。 相似文献
214.
215.
行政复议机构公信力建构必须以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为基础。建立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行政复议制度的司法性彰显而行政性弱化,将导致行政复议演变为司法裁判而最终使得行政复议制度与行政诉讼制度相冲突。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二元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并存的情况下,建立完全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以增强行政复议机构公信力并不可行。行政复议机构公信力建构必须在行政复议制度的行政性与司法性两者之中均衡,行政复议机构只能建立其有限公信力。 相似文献
216.
近日,笔者参加了一次行政复议听证。未曾想,由此却感受到了系列尴尬。
基本案情
2013年12月,某市的8名村民共同作为行政复议申请人,因不服省政府针对某事项的批复行为而申请行政复议。案件被受理后,申请人又以书面形式提出了听证申请,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对案件进行听证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217.
行政复议管辖问题是整个行政复议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对行政复议的实施起着重要的作用。从1990年行政复议条例的制定到1999年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管辖制度的修改,最终形成现在的“块块管辖为主,条条管辖为辅”的选择管辖制度模式。经过几年的实践运行,这一管辖模式仍然暴露出其固有的缺陷,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为了改变目前这种局面,有必要重新对复议管辖制度进行探讨。现行行政复议管辖制度存在三个突出的问题:一是部门管辖存在的不利影响无法消除;二是选择管辖的制度设计缺乏理论和法律依据,实施效果有限;三是“自我管辖”制度违反古老法谚。对此笔者提出两点建议:一、实现行政复议司法化,成立独立的行政复议机构,由专门、独立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行政复议案件。二、在现行的行政复议制度上应该对行政复议管辖作两点调整:取消选择管辖、缩小自我管辖的范围。 相似文献
218.
2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2,(32):64-67
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6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规程》已经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局长田力普2012年7月1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程。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照本规程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 相似文献
220.
论高校的行政主体资格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高健雅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2,1(3):46-48
从行政法的角度分析,高校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高校对学生的管理行为涉及到学生的受教育权等重大权益,具有强制性、单方性、自由裁量性的特点.因而应把高校的管理行为纳入行政法治的轨道.而现实中因高校性质不明而导致学生救济不力,严重侵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建议发挥教育行政部门的作用,建立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诉讼体制,以维护高校管理的威信,保障学生的合法受教育权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