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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袁琳 《法制与社会》2011,(23):45-46
澳门与内地在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立法上体例相似,但是内容差别很大,主要表现为澳门《民法典》中夫妻财产约定立法完善而详尽,而内地在夫妻财产约定立法上较为简略,立法内容简单,如缺乏夫妻财产约定的一般规定、缺乏公示制度、缺乏夫妻财产约定的废止、更改、撤销制度等。澳门《民法典》中的夫妻财产约定制度能够作为内地夫妻财产约定参照的模板,从而实现对内地夫妻财产约定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322.
焦友龙 《人大研究》2005,(10):38-38
最近,婚前医学检查问题引起极大关注。2003年10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以来,强制婚检问题被取消。而2005年6月24日审议通过的《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规定:“本省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制度”,“没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不予办理结婚登记”。黑龙江省人大的规定和国务院的规定相互冲突,从而引起轩然大波。已经有两位公民和广东三位律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审查程序,对两部法规进行审查。婚前到底是否要进行强制检查,争论激烈,赞同者认为,婚前检查有利于提高国民素质;反对者认为,强制检查侵犯了公民隐私权。到底要不要实行强制检查…  相似文献   
323.
张波 《法制博览》2023,(2):100-102
婚前财产公证制度表现出明显的双面性,不仅有很多弊端,也存在很多的优势。作为社会经济发展中衍生出来的制度,婚前财产公证制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对男女双方来说,在结婚之前通过婚前财产公证的形式更好地了解自身情况,对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主要从婚前财产公证制度的弊端与好处出发,分析如何进一步完善婚前财产公证制度。  相似文献   
324.
通过公证约定夫妻财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前正在讨论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修正草案 )第 19条对夫妻财产约定制度作出了规定:“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我认为这样的立法表述在实践中有难以操作之处,如修改为:“夫妻应当在婚姻登记时约定婚前财产以及公证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共同所有或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这样就把关于夫妻财产约定制度分成了两个层次进行了处理:   第一个层次为婚前财产的约定。而婚前财产的约定仅靠书面约定是有后患的,常…  相似文献   
325.
彝族有很多支系,至今各个支系都有许多独特的风俗习惯,跳歹是富源彝族丧葬场中一项重要仪式.其特点是在葬礼中加进一些载歌载舞的活动内容,使彝家的丧葬场面显得明快、活泼而不沉闷.  相似文献   
326.
我国原《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9条规定:“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2003年10月1日施行的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对此并未作出要求。自此,婚检制度由强制变为自愿,它不  相似文献   
327.
如前所述,领事婚姻是指当事人依国际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一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办理婚姻登记而产生的夫妻关系;办理领事婚姻登记手续,属于领事职务中民事登记的范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5条第6款规定:领事职务包括"担任公证人,民事登记员及类似之职司,并办理若干行政性质之事务,但以接受国法律规章无禁止之规定为限".  相似文献   
328.
婚前财产协议与公证的相关问题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法》修改颁布以来,婚前财产协议日渐成为中国百姓的一个知名的热门话题之一,而且不论是媒体或者百姓的评论中又常和公证联系在一起,婚前财产公证能使婚姻关系建立在真诚相爱的基础上来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还可在婚姻纠纷发生之前,肯定各自权益的归宿和合法真实的存在,对于家庭的安宁,社会的稳定均有益处,是很值得研究的。一、关于婚前财产协议当事人的资格及行为能力的问越首先,婚前财产协议是民法中的一种民事协议。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即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当然包括签定各项民事协议。从这一点上看,当事人只要年满十八周岁即可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而且该协议只要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即应当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在我国修改后的婚姻法第六条的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相似文献   
329.
婚前财产公证的意义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徐敏 《中国公证》2011,(8):52-53
婚前财产公证在国外是一项成熟的婚姻法律制度.但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却并不算长。上世纪80年代时.这项公证业务几乎是一片空白。90年代以后,有部分公证处开始办理这项业务.人们逐渐对婚前财产公证有了一定的认识。进入新世纪以来.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相似文献   
330.
王斌 《中国公证》2010,(5):49-52
一、婚姻财产契约概述 婚姻财产契约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婚姻财产契约是指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各自婚前财产的归属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广义的婚姻财产契约则指男女双方因可能缔结、已经缔结或即将解除、已经解除的婚姻关系中所涉各自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等事宜达成的书面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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