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10771篇 |
免费 | 507篇 |
国内免费 | 375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542篇 |
工人农民 | 1120篇 |
世界政治 | 2056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59篇 |
法律 | 15623篇 |
中国共产党 | 35013篇 |
中国政治 | 32587篇 |
政治理论 | 9265篇 |
综合类 | 14588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15篇 |
2023年 | 1374篇 |
2022年 | 1865篇 |
2021年 | 2037篇 |
2020年 | 2101篇 |
2019年 | 983篇 |
2018年 | 454篇 |
2017年 | 790篇 |
2016年 | 1302篇 |
2015年 | 2600篇 |
2014年 | 10720篇 |
2013年 | 8978篇 |
2012年 | 8154篇 |
2011年 | 9301篇 |
2010年 | 10172篇 |
2009年 | 9932篇 |
2008年 | 8940篇 |
2007年 | 6182篇 |
2006年 | 6584篇 |
2005年 | 4973篇 |
2004年 | 3295篇 |
2003年 | 2629篇 |
2002年 | 3213篇 |
2001年 | 2607篇 |
2000年 | 1493篇 |
1999年 | 301篇 |
1998年 | 138篇 |
1997年 | 100篇 |
1996年 | 51篇 |
1995年 | 37篇 |
1994年 | 32篇 |
1993年 | 10篇 |
1992年 | 15篇 |
1991年 | 14篇 |
1990年 | 10篇 |
1989年 | 9篇 |
1988年 | 6篇 |
1987年 | 5篇 |
1986年 | 6篇 |
1985年 | 3篇 |
1984年 | 3篇 |
1983年 | 5篇 |
1982年 | 2篇 |
1981年 | 5篇 |
1980年 | 4篇 |
1979年 | 3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22.
23.
中国刑法中的典型的法定目的犯--描述、追问与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法中的目的犯可以分为典型的法定目的犯、非典型的法定目的犯和非法定目的犯,本文主要研究典型的法定目的犯问题.对于我国刑法中的典型的法定目的犯笔者进行了全样本的深层次追问,并且在此基础上,给出了对于我国刑法中的典型的法定目的犯之立法的总体评价. 相似文献
24.
妨害公务犯罪是一种暴力妨害执法机关及其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暴力妨害公安干警依法执行职务的妨害公务案件时有发生,由于公安干警特殊的身份,使妨害公务犯罪案件的证据存在一些瑕疵。本文试就妨害公安干警执行公务犯罪案件证据存在的瑕疵作一分析。 相似文献
25.
26.
韩登亮在《当代教育科学》2005年第14期著文指出,赏识教育以尊重受教育者的个性为前提,以信任、真爱、激励为基础,通过对受教育者的赏识和赞扬,激发其主观能动性,发展其潜能,培养其创造性思维,实现自我欣赏、自我发展的一种教育方式。具体来看,首先,赏识教育有助于学生获得尊严感,树立自信心;其次,赏识教育提高了教育者的要求;最后,赏识教育的实质是以尊重人性为前提,整个实施过程都围绕着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赏识、激励来进行教学,充分体现教育与受教育者双向互动的过程。因此,赏识教育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能克服单纯的“应试教育”的错误倾向, 相似文献
27.
本文首先简要比较了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立法原则的不同规定,接着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严格审批制度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最后就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严格审批制度的改革提出了一己之见。 相似文献
28.
党的先进性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根本。其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永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几年来,尤其是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以来。市供销社党委按照党的十六大的要求,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之中。本着便利、管用和有效的原则,先后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相关制度。在全面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对照中央的要求。结合我们的工作实践,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必须注意把握好四个关系。 相似文献
29.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9):24-2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是考虑到城镇居民的平均消费水平和收入水平均高于农村居民,为合理地补偿受害人的损失,同时避免加重赔偿人的责任,而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加以区别,其本意并非人为地以户籍因素划分生命价值的高低。生命是不能用价值来计算的。故对上述规定应当全面正确地理解,不能简单的依据户籍登记确认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而应当综合考虑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工作地、获取报酬地、生活消费地等因素加以判断。对于常年生活工作在城镇,收入相对稳定,消费水平也和一般城镇居民基本相同,已经融入城镇生活的农村居民,如果发生死亡事故,涉及赔偿问题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