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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敬畏就是一个人对某客体保持的一种敬仰、尊重、畏惧。对党的领导干部来说,关键要做到"四敬畏"。即敬畏历史、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律。一要敬畏历史。敬畏历史能够对个人行为的匡正起着重要的作用:一般来说,对历史怀有敬畏感的人会行为谨慎小心地书写自己的历史。"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每个人的所作所为,历史都会为他打下深深的烙印。每一个人都是历史的创造者,都应该本着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理性地去对待。现在, 相似文献
312.
313.
314.
留有手印的物品水浸后,可使用油红O进行显现。通过对油红O不同浓度的筛选,对不同客体、不同物质成分显现效果筛选,从而对油红O显现水浸客体表面手印的时效性进行比较。通过大量实验证明,油红O对油脂和皮脂的水浸手印显现效果较好,反差明显,纹线连贯,且手印鉴定价值较高。 相似文献
315.
张玉强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13,35(4)
传统的政策客体观下,目标群体是作为政策客体存在的,这种认识不仅违背了公共政策的本质内涵和外在规定,造成了政策制定、执行主体和目标群体的对立地位,而且混淆了目标群体的主体形态和依附属性,导致了政策主体与政策客体关系的混乱.因此,需要对其客体地位进行反思和批判,树立其政策主体地位,同时在新政策客体观下,重新思考政策客体的构成. 相似文献
316.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越来越多的缺陷逐渐暴露出来,其已经不能适应这个社会的发展与需要了。我国传统的犯罪构成理论已经走到了尽头。本文主要从犯罪主体和犯罪客体入手,介绍我国犯罪构成理论存在的问题和对我国犯罪构成理论的改进。 相似文献
317.
《北方法学》2019,(4):56-66
法律人格的取得包含法律对对象的价值判断。现代法上自然人法律人格的赋予可追溯至康德的"人是目的"的价值判断理论,而团体法律人格的取得不在于其具有哲学意义上的价值,而在于其社会价值。当前的人工智能未发展出理性,不可取得类似于自然人的法律主体资格,为其拟制一个法律人格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并无重大意义,赋予其法律人格理由不足。但是人工智能不同于一般的物,鉴于其智能上的"类人"属性,应将其界定为法律客体中的特殊物。在法律规制上应以人的行为为中心,确定以人为本的最高技术发展原则,以产品责任和相关具体侵权责任为责任认定的基础,辅之以责任认定的科技手段和责任分担的保险制度和赔偿基金制度,以满足人工智能科技发展和法律规制的需求。 相似文献
318.
刑法修正案(八)第四十一条分三款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进行了规定,然而面对日益纷繁复杂的劳动用工关系,同时伴随着近几年国内外严峻的经济形势,上述法律条文尚显单薄。如何正确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明确具体构罪要件,从而正确适用法律,成为司法实务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中的几个疑难问题进行分析,并对审判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情况一并提出浅见。一、犯罪客体的认定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通说认为系复杂客体,即认为本罪既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又严重扰乱了社会 相似文献
319.
320.
魏广志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3,(6):29-33
社会冲突的调控手段是达成社会冲突调控目标的方式或途径。研究社会冲突的调控手段可以从社会主体与社会客体这两个基本视角进行。从社会主体方面看,社会冲突的调控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社会主体利益调控,社会主体观念调控,社会主体结构调控,社会主体即人的异化调控。从社会客体方面看,社会冲突的调控手段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社会结构体系的基本矛盾调控,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调控;二是社会基本领域的内部矛盾调控,包括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的内部矛盾调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