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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牟治伟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5,30(1):1-8
恶法亦法还是恶法非法,自古及今,这都是一个永恒存在的问题。通过对安提戈涅和苏格拉底两个截然不同的人物形象的描述,探讨了恶法非法和恶法亦法的理由。恶法非法的理由是存在着一个衡量法律善恶的更高的标准,不符合这个更高标准的法就不是法律。恶法亦法的理由是将法律作为衡量自身公正与否的惟一标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的好坏是两个不同的评价标准,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之间存在着不可跨越的鸿沟,不能以法律之外的价值标准来否定法律的实际存在。恶的法律也是法律,不仅意味着一种秩序要求,而且可以在承认现存法律的基础上保持一种对法律的批判态度,从而促进法律的进步。由于人类理性的有限性,恶的法律的存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之争所揭示的是背后法价值中安全与正义之间的紧张冲突。本文认为,应最大限度地维护和尊重法的安定性。法律只要是经过正当法律程序制定的,就应该得到遵守和服从,即使这种法律在内容上有可能是坏的。 相似文献
132.
伴随着我国法治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人们对法律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然而在多元化的社会生活中,普遍存在着依靠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家法族规、乡规民约、宗教规范和少数民族习惯法等来维持秩序的规范,即所谓的"活法"——民间法。因此,以我国独特的乡土社会为背景,通过阐述民间法的含义、特征以及和国家法之间的关系,进而为实现二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133.
134.
夏明智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3)
党内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组织建设、组织规范过程中所产生和形成的规范及原则。现阶段,党内法规还存在与法律衔接不畅、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力度不够等亟待完善之处。因而,要完善党内法规制定机制,加大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力度,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党的内部治理水平。 相似文献
135.
136.
站在应然的视角,国家法应符合普世的道德观念并体现民族精神和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然而在现实世界里,国家法并非总是如此。这主要是由于人类理性的局限性造成的。从理论上讲,民间法生长于民间,服务于民间,是民间经验的结晶,是具体理性的体现。但民间法的粗暴、落后、残酷等非理性的一面也不容忽视。作为普遍理性的国家法却失于僵硬,作为具体理性的民间法同样也失于多变,因此张力与互动就成为它们关系的两种特性。 相似文献
137.
民间法是与国家法相对的一种社会规范,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为其孕育、形成、发展和适用留下了广阔的空间和基础。我国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法制现代化建设从城市向农村逐步推进过程中必然产生二者的协调和碰撞问题。民间法根植于乡土社会,国家法不可能取代、排除民间法,民众也不会远离民间法。相反,立足于社会现实,立足于民众生活生存,具有普遍性的国家法必须适应各个区域的特殊性、地方文化性,借鉴、吸收当地民间法的有益部分及其运行规律,推动社会关系的稳定与保障。本文以惠安人这一特殊群体的民间法为例,探索族群民间法在法治建设中的意义和功能,借以明了法治国家建设中的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补、协调与整合。 相似文献
138.
139.
在法制现代化进程中,民间法虽长期服从并服务于国家法律,但它始终有其独特的存在方式和表现形式。在不同阶段、不同领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本文指出从它的发展历程中看其本质,更能体现出民间法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40.
文丽萍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3,(5):48-53
羌族是一个人口众多、传统悠久的民族.现在主要居住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汶川、理县、茂县以及绵阳市的北川县、平武县等地。据2005年的官方统计,户籍登记为羌族的人口约为32.65万。在2008年“5·12”特大地震灾难中,羌族人口损失将近10%。羌族地区至今仍保留着以原始宗教,万物有灵,多种信仰的灵物案拜为核心的民事习惯,婚姻习惯是其非常重要的内容之一。“5·12”地震后,羌族人的婚姻习惯法有了较大程度的变化,从形式到实质都更加符合国家法的理念与要求,这无疑是羌族社会文明发展的重大进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