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079篇 |
免费 | 38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6篇 |
工人农民 | 519篇 |
世界政治 | 24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1篇 |
法律 | 1546篇 |
中国共产党 | 277篇 |
中国政治 | 920篇 |
政治理论 | 160篇 |
综合类 | 402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3篇 |
2023年 | 43篇 |
2022年 | 39篇 |
2021年 | 51篇 |
2020年 | 47篇 |
2019年 | 26篇 |
2018年 | 12篇 |
2017年 | 23篇 |
2016年 | 44篇 |
2015年 | 115篇 |
2014年 | 340篇 |
2013年 | 305篇 |
2012年 | 320篇 |
2011年 | 409篇 |
2010年 | 344篇 |
2009年 | 407篇 |
2008年 | 397篇 |
2007年 | 253篇 |
2006年 | 228篇 |
2005年 | 180篇 |
2004年 | 114篇 |
2003年 | 121篇 |
2002年 | 109篇 |
2001年 | 67篇 |
2000年 | 71篇 |
1999年 | 12篇 |
1998年 | 7篇 |
1997年 | 4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3篇 |
1993年 | 1篇 |
1992年 | 2篇 |
1991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1986年 | 1篇 |
1985年 | 2篇 |
198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11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81.
利益调整所引发的集体争议行动是市场经济背景下劳资争议的重要型态。基于劳资自治的保障需求,大多市场经济国家(地区)对劳动者集体争议行动这种侵权行为予以有限制的法律保护。我国因加薪所引发的集体停工频发,凸显了法律对集体争议行动失范及其法律秩序重构的必要。借鉴国外立法例,结合国情,我国宜采取消极立法模式,通过特殊的法律责任豁免制度和特殊的劳资利益争议处理程序,以规范劳动者集体争议行动。 相似文献
82.
近年来,随着我国劳动力的匮乏,企业用工慌现象的出现,农村闲置劳动力进城务工的普遍性,涉及农民工劳动保障尤其是超过退休年龄的城市务工者,在他们为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着尴尬处境,最明显的就是,出现因公伤残,是否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问题,本文将着重在现有的立法的框架内进行粗浅的分析。 相似文献
83.
贺贵成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2,(1):14-15
“法律援助倾情维权,102名农民工利益得保护”,“失地农妇集体上访,法律援助艰难维权”,“跨国工伤索赔难,法援相助成效大”和“务工受伤难取汪,法援维权获赔偿”……这些是记者在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听到的一个个法律援助的故事。 相似文献
84.
所谓争议行为系指劳资争议当事人为达成其主张,所为之罢工或其他阻碍事业正常运作及与之对抗之行为。因而,设置纠察线行为并非罢工行为本身,而可归类于劳资争议行为之一种。工会罢工时,如有设置纠察线,仍应另外认定设置纠察线是否符合于要件。以美国法之经验,合法纠察线设置与抵制行为之要件,仍需符于不违反集体劳动法对主体、目的、手段与程序之禁止规定。不应限于罢工时才可以合法设置罢工纠察线。 相似文献
85.
基本案情2011年1月,某中学退休教师李某向某市监察局实名举报,反映该校校长袁某(行政监察对象)在该校某项目开发中收受有关公司所送住房一套。该市监察局经核查后确认,未发现袁某有举报反映的收受住房问题,于2011年6月了结此举报件,并向举报人李某电话反馈了情况。2011年8月10日,李 相似文献
86.
劳资争议期间工资支付危险分配需要结合罢工与闭厂、合法争议行为与违法争议行为、劳工是否属于工会会员以及是否参加争议行为等因素来合理确定。在劳资争议期间工资续付危险分配,亦需要结合劳工申请病假、带薪休假的时间、目的以及周休、法定节假日的时间安排及其与争议期间的关系等因素来合理确定,以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87.
在后发优势和后发劣势的碰撞中,当前我国劳动关系协调领域的主要矛盾是劳动者个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矛盾和劳动者个体与执法部门之间的管制矛盾,而不是工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集体关系矛盾.因而,个人权利争议之处理比利益争议更有基础性和现实性.裁审衔接问题是我国个人争议处理效率低下的症结所在.个人争议裁审关系的国际模式可分为先裁后审、或裁或审、部分裁部分审等三种,各模式均将重点置于裁审的衔接方式之上,主要体现为仲裁裁决司法审查的法律审偏好和仲裁裁决被撤销后的特殊救济.我国劳动争议裁审关系中存在大量的理论陷阱和实践泥淖,应当在现行先裁后审模式框架内,本着将国外经验与本土资源相结合的理念,回归仲裁之本质,并在裁审衔接方式、仲裁裁决被撤销后的救济、小额争议处理、案件移送、独立机构设置和工会诉讼代表权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 相似文献
88.
本文在对现行工伤救济程序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认为现行工伤救济程序的繁冗主要原因除立法上重实体轻程序外,还在于行政权与司法权划分不清以及地方政府对企业利益的过度保护.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改革现行工伤救济程序的立法建议,主要包括:(1)取消对工伤认定结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2)发生工伤争议时,可以就与之相关的劳动关系确认之诉一并审理;(3)合理界定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工伤认定中的范围,赋予司法机关直接认定工伤的权力;(4)进一步完善工伤待遇的先行支付制度;(5)鼓励设立各种工伤救助基金,通过明确基金的代位求偿权来保证基金的可持续发展;(6)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支付. 相似文献
89.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