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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21(3)条对岩礁“不能维持人类居住或其本身经济生活”之规定,语意模糊。南海仲裁裁决对此条款的解释及适用更是极具争议。本文依据条约解释规则,从科技运用活动影响岛礁法律地位的视角来发现裁决的问题。裁决并未使用“动态解释法”来解释“不能”的含义,遂忽视了科技进步对岛礁客观能力的积极影响。裁决错误解读“自然形成”的通常意义及上下文,将“自然”条件延伸适用于岛礁的“维持”阶段,排除了外来技术作为“维持”的方法。裁决用《公约》文本找不到的材料推导出条约之目的,忽略“奖励”沿海国以科技发展实现对岛礁的最大化开发也是目的之一。裁决中“接近人类居住能力的界限”不采用人类最低居住标准,无视欠发达国家人民的居住状况,所谓“大规模人为改变”的条件也无法普遍适用。裁决无视任何具有岛屿的国家竭尽所能地运用科技改善岛屿居住条件、维护环境、防止侵蚀和淹没的事实。如此违反条约解释原则、背离现实及国家实践的裁决解释与适用,不具有良好的事实及法律根据。 相似文献
122.
未经解释的法律不得适用于具体的个案中,只有经过解释的法律才能够被适用,为了解决法律滞后性与不断发展变化的犯罪现象之间的问题,需要我们对其加以解释,从而稳定该现象。本文将会对刑法解释中的当然解释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 相似文献
123.
本文探讨了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以及相关的法律解释。醉酒驾驶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的一项重大安全问题,中国的法律制度在此方面的解释与实践也在不断演进。本文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究,借鉴了国内外的法律案例,提出了一些可能的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
124.
反垄断学派的形成,将法律解释导入规范轨道,同时也使反垄断学派形成路径依赖,导致其解释方法日益僵化。从制度维度上看,近年来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和后芝加哥学派之间就垄断行为规制的分歧趋于深化,渐成难以调和之势。为此,追溯考察反垄断学派的理论模式、决策前提、市场假定和价值观念可知,反垄断学派理论模式不仅应当接受经验证据的检验,还极大地取决于以错误成本分析为核心的决策前提,以及垄断行为发生概率和市场自我纠正能力的假定,并最终根源于其或自由或保守的价值传统。为推动反垄断法解释深入回应市场现实,要形成反垄断学派关于市场机制的基本共识,廓清反垄断法解释的交谈合理性空间,并结合数字市场特性,确立经验世界重构背景下的交谈新起点。 相似文献
125.
孔德伦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4,(2):152-163
学界关于刑事庭审实质化的理论改革方案,大多停留在“审卷”的重述上,难以深触庭审实质化的核心要求。确保刑事庭审实质化的关键在于实现从“审卷”到“审人”的转变,然而“审人”的支点在于刑事卷证的合理运用和科学规制。从法律规范及司法实践看,我国刑事卷证运用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对刑事卷证运用制度的体系优化可从两个维度展开:从立法层面对刑事卷证制度运行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予以明确,适度熔断刑事卷证的证据能力,以主动切断刑事卷证与刑事裁判之间的非正当联系;从司法层面扩张解释直接言词原则条款、限缩解释直接言词例外条款,以达至“审人”的衍新,实现刑事庭审实质化。 相似文献
126.
曾大鹏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4,(2):179-192
《民法典》居住权呈现出结构化、层次性和价值多元的特质,但其制度设计未适当提取公因式,有待透过宽松的解释立场,完善和充实其三层法律构造的具体细节。《民法典》第366-370条形成第一层构造中的合同居住权,对其主体、客体、权能、消灭事由应该采取文义解释、目的性扩张、目的解释及体系解释等不同解释方法,在恪守物权法定原则之外有效保护契约自由。《民法典》第371条形成第二层构造中的遗嘱居住权,其在设立方式与形式、继承与转让、登记效力等方面,参照适用合同居住权规则的空间非常有限,法律适用机制具有较强的独立性。《民法典》第243条第3款、第1090条等形成第三层构造中的法定居住权和裁判居住权,于其类型化的基础上,需要朝具体化的方向填补漏洞。从而,促进居住权在我国的规范体系化和内容本土化之成长。 相似文献
127.
姚瑶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4,(2):94-106
数据蕴含的巨大价值引发了非法获取数据犯罪的刑法适用问题。本质上,该问题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不法争议的外在表现与必然结果,解决的根源在于梳理获取数据的行为对象与样态,进一步解释数据安全法益的内涵。理论界对数据技术属性提供刑法保护以及法益独立化保护的主张,体现了刑法技术化倾向,与法益证成标准及法益理论初衷相悖。妥当的解释路径应当是将数据犯罪的刑法性法益定义为个人法益、公共法益或者国家法益的传统法益,行政法层面数据安全管理秩序法益只能作为先法性法益影响数据犯罪的量刑,以调和刑法保障性与谦抑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基于此,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适用方案应当是坚持本罪“法益保护传统化”的限缩适用以及“具体危险犯”的妥当适用标准。 相似文献
128.
未成年人因身心发育尚不健全导致其合法权益易遭受不法侵害,《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设立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但本罪在具体适用方面存在潜在的扩大化趋势。基于限缩解释论对本罪的理论基础和规制边界进行限定,通过对立法背景和相关案例的分析,建议在性犯罪的基础理论——性同意理论基础上补充性剥削理论,以此揭示本罪的实质特征。需要界定特殊职责、实行行为和其他出罪事由,以此进一步完善本罪的司法适用,以实现未成年人权利自由和打击犯罪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29.
根源于法本身的特性,制定法具有不可排除的种种局限性特征,然而以实现正义和公正为目的的法律,在被实施过程中必须弥补和矫正这种局限性带来的负面影响。通过司法途径来矫正法的局限性,不仅是正当的,也是合理的;法官在司法过程中对法律的解释、对法的发展和对法的局限性的矫正显得尤为重要和有意义,但是法官解释法律会受到种种因素的制约;为了更好的发挥司法对法的局限性的矫正功能,必须完善法官解释法律的体制和技术问题,而最重要的是解决法官素质问题。 相似文献
130.
论事实解释——对事实认定中一种潜在机制的哲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存在原本就存在解释,事实的认定离不开事实的解释。解释事实的前提是理解事实,理解事实需要具备理解的要件——前见。事实应作为解释的客体对象的同时又限定了解释的视角。规则留出的种种空白必然经法官予以填补,法官也借助于这些空间张显出对事实的个性化评判。解释不是一种事实的原本复制,而是一种创造性行为,一种个性化的建构事实"血肉"的行为。实现忠实于事实的要求有两个困难:一是究竟有没有"原事实"会形成不同的解释;二是对"原事实"的识别不能离开现实的因素。事实解释应受约束于各种可能性因素,这些因素综合起来确保了解释符合事实的理性方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