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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自"二战"以来,当代资本主义在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等各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之所以发生这些变化,科技革命是直接动力,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矛盾运动是内在依据,工人阶级的长期斗争是推动当代资本主义发生新变化的强大动力。当代资本主义的变化发展是部分质变和新质的产生,而不是根本性质的改变,资本主义的剥削本性和基本矛盾依然存在。值得注意的是,资本主义随着内部部分质变和新质的产生,以和平方式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可能性增加。 相似文献
222.
本文将强制股东转让股权条款定性为公司章程中的越权条款。从内容上看,越权条款涉及的是股东的个人事项而非公司内部事项,限制了股东个人利益;从性质上看,因其超出了公司法赋予公司章程的权力范围,不具有公司章程的自治规范性质,即使依资本多数决原则通过,仍然不能产生章程性质的约束力。但经公司部分股东同意的越权条款若具有股权转让合同的要素,则可以依据合同原理对同意股东产生约束力。因此,可将公司章程中的条款区分为章程性质的条款与合同性质的越权条款两类,区分的标准是规范的事项是否属于公司内部事项、是否限制了股东等他人利益;它们的生效判断遵循不同原理,前者依据资本多数决原则,后者依据合意原则;前者的约束对象具有法定性,后者的约束对象仅限于同意股东。司法者要以包容的心态、理性的方法、柔性的方式审查公司章程中的越权条款,做到既要维护章程的自治规范性质与资本多数决原则的权威性;也要从公司章程的现实状况出发,综合运用各种法律规范,妥善认定争议条款性质,兼顾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223.
1月25日下午,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预定任务,在省人民大会堂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在省人代会闭幕式上讲话。他说,新的一年,我省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摆在我们面前的困难和挑战,既有来自经济新常态下的风险,也有来自社会转型期的不稳定因素;既有来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困扰,也有来自"松一篙则退千寻"的发展隐 相似文献
224.
<正>随着城市化进程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苏南等发达地区污染企业搬迁成为快速改善城市环境和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企业升级改造的有效举措。与此同时,伴随着工业企业的搬迁或停产、倒闭,遗留了大量的污染场地,其土壤污染、地下水污染等环境问题十分突出。但由于对 相似文献
225.
226.
近年来屡有网民直言:经常有人代表我们说话,代表我们行使权力,但是我们却并不认识。这样的人是谁?——人大代表。此言道出了当前一些代表联系选民不紧密的缺点。目前在选举代表时。候选人与选民见面还没有形成制度,选民仅从简历上了解候选人。对于候选人相貌怎样、工作怎样、能力怎样、秉性怎样还不是很清楚,更不用说回答选民询问了。同时在代表选举产生之后。由于代表工作性质、居住地域、时间精力等原因制约。深入基层调研也较少。倾听选民意见也不多。选民感觉代表离他们还很遥远。代表与选民缺少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因此不少选民产生了“被代表"的感觉。 相似文献
227.
228.
229.
[案情]李某,男,26岁,某机关服务中心机械加工部临时工。2012年11月6日20时许,李某在某住宅楼一单元楼下将王某的摩托车(价值35000元)的车锁锯开.推至自己的机械加工部,用铁锤将该车的左侧大板、转向灯、前仪表盘等砸坏,损坏物品价值11800元,后将摩托车放置在楼群中。被查获后,赃物被起获发还事主。李某对上述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但表示其是为了报复而毁坏事主的摩托车,主观上没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本案处理过程中,对于李某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应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理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可以表现为秘密毁坏,由于行为人为了逃避打击.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往往可能秘密进行.而且行为人还会根据作案环境或者财物的物质状态等情况,决定是就地毁坏,还是移动至其他地方进行毁坏。如果行为人秘密将公私财物移动于其他地方毁坏,仍然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行为,只是方法或者手段不同罢了。对此.仍应作毁坏公私财物罪处理,不能因为有秘密移动财物行为而作为盗窃罪处理。第二种意见认为,如果是暗中潜入家中或者其他场所。在现场直接毁坏财物的,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但如果将财物转移以后予以毁坏.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就有一个完整的盗窃行为.应定盗窃罪,可以将盗窃以后的毁坏财物行为视为对赃物的处置。[速解]本文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理由如下:本案涉及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分。这两个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一是客观行为不同:二是主观方面不同。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3月10日颁发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5项规定:“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行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230.
郝继松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省直分校学报》2014,(1):13-14
技术支撑起了现时代的物化生活,马克思揭示的社会生活物化现象的理论并没有过时。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导致人与世界的疏离化、人与人的陌生化、意义世界的虚无化。要在改造世界与阐释世界变化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在物质丰裕的时代我们更需要思想的引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