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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刑事被害人赔偿制度,是恢复性司法和被害人学的直接产物,是依法治国和刑罚轻缓化思想结合的产物。虽然我国在立法上存在该制度的零星规定,司法中也略有体现,但尚未形成系统的、可操作的制度体系。本文将结合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及我国的现实,对刑事被害人赔偿制度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32.
浅析恢复性司法之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恢复性司法的根本价值是恢复业已遭到破坏的社会关系,使得一定地区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趋向和谐。这一价值取向与我们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相契合,由此决定了恢复性司法的适用不应当仅仅局限在刑事领域,而应扩大到治安领域,以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使社会关系恢复到和谐状态。  相似文献   
133.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恢复性的司法理念相较于传统司法理念来说强调恢复已经受损的关系,对于环境犯罪而导致的危害后果的处理是更有益的,有助于及时修复受损的生态系统,促进生态平衡的恢复。从环境犯罪恢复性司法适用角度出发,以环境犯罪恢复性司法适用的必要性为切入点,可以得出我国环境恢复性司法适用存在的法律依据不足、适用程序不规范、司法监督机制不健全等结论,有必要针对这些问题展开探讨,以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相似文献   
134.
135.
将恢复性司法引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处罚机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慧敏 《犯罪研究》2007,(2):29-32,38
在传统性司法无法应对日益增长的犯罪浪潮的背景下,恢复性司法悄然兴起成为一种新的司法潮流,并且其也日渐适用于更加广泛的刑事领域。由于恢复性司法解决刑事案件的优越性,笔者拟将其引入对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处罚,笔者从二者的特点出发,从将恢复性司法引入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罚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充分论证了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用恢复性司法的理念和方式去解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是十分有益的,也将促进正义和效率这两个最容易在司法实践中相互矛盾的基本价值的统一和实现。  相似文献   
136.
刑事司法是社会公平的最后防线,监狱是“最后防线”的最后屏障。监狱的刑罚效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刑罚执行制度则是监狱工作有效运行的根本保障。完善刑罚执行制度,对于惩罚和预防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我们必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完善与创新监狱刑罚执行制度,以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137.
刑事和解和恢复性司法都具有有效弥补被害人损失、有利于犯罪人复归社会、有利于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等显著优点,契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两者之间虽关系紧密,但内涵和外延有所不同.前者侧重于纠纷解决,后者关注纠纷发生后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恢复;前者主要适用于少年犯罪和一些有关个人权益的轻微成年人犯罪,后者对更严重的案件产生更大的影响力;前者贯穿于刑事诉讼整个过程,而后者适用于实施犯罪后至刑事司法程序结束的各个阶段.  相似文献   
138.
黄梅 《法制与社会》2013,(26):130-131,140
恢复性司法是一种理念,也是一种制度模式,其核心在于改变传统刑事司法以惩罚为主的观念,把促进和解、修复受损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社区、受害人关心犯罪和罪犯,促进罪犯回归社会作为依归,同时改变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受害人边缘化的地位。在监狱刑罚执行阶段,监狱应成为恢复性司法程序的启动主体,在罪犯入监服刑改造初期为罪犯制定个别矫正方案的同时,为适用恢复性司法的罪犯制定恢复性司法方案。将罪犯"认罪悔罪,积极参加劳动改造,获取劳动报酬赔偿被害人,取得被害人的谅解",确认为"确有悔改表现",结合其他减刑、假释条件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假释建议。这涉及到对《监狱法》的修改,是对我国刑事奖励制度的补充完善。  相似文献   
139.
囿于传统行刑模式的弊端,实践为摆脱困境而自发产生的恢复性行刑展示了其积极的沟通、整合与效率功能。恢复性行刑模式以有益互动为核心,以平等为基础,将服刑人员与管理者、被害人、社区及其他社会参与者带入协商对话的平台。服刑人员在与他者的互动中降低权威者给予的耻辱烙印,获得被害人及社会人员的的原谅认同,最终实现身体与心理的回归,消除犯罪的印记,体现出较强的去标签化功能与提升犯罪控制的功能。恢复性行刑的实现方式则彰显出其潜在功能——传承并超越于传统正义,实现了互利正义。  相似文献   
140.
胡芳 《法制与社会》2011,(1):294-294
作为与传统刑事司法相异的新型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认为犯罪不是对国家造成侵害,而是对被害人和社区造成侵害,因此。恢复性司法从产生以来,就受到广泛的争议,但恢复性司法的存在是客观的,任何事物的存在都具有合理性,因此恢复性司法也受到普遍关注,世界上一些国家在刑事司法领域方面也普遍运用。由于恢复性司法的主要作用是使犯罪所受到的侵害结果最小化,并不在于使犯罪人得到惩罚,而是使犯罪人得到受害人和社区的谅解,重新修复因犯罪所破坏的社会关系。使犯罪人重新融入社区。本文主要围绕在恢复性司法框架下如果更好的保护被告人权利来进行分析。其在更好的保护被告人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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