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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362.
恢复性司法注重对因违法犯罪行为破坏生态环境的补救与修复,将该机制应用在生态环境犯罪治理领域符合刑法轻缓化的大趋势,有助于修正传统刑法“重刑罚,轻预防”的理念在环境犯罪司法实践中的不适。本文以甘肃环境犯罪司法实践为例,通过实证研究证成恢复性司法在生态环境修复上功不可没,具有独特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着因法律依据不足所产生的法律定性不明确;适用范围狭小导致其功能发挥受阻;恢复措施单一而未能实现生态环境的整体修复以及执行监督缺位引发的履行效果不理想等困境。鉴于此,应当通过立法补足法律适用的依据;扩大案件适用范围,提高适用数量,将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贯彻到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丰富恢复措施,对生态环境进行系统性的恢复以及构建监督机制,最终实现生态恢复性机制的有效履行。 相似文献
363.
恢复性司法及其借鉴意义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恢复性司法与传统刑事司法模式存在着许多区别,其最主要特征在于恢复性,是一种通过恢复性程序实现恢复性后果的非正式犯罪处理方法,这种处理方法提供了一条以和平的方式、在当事人充分参与的基础上解决刑事冲突的新途径。恢复性司法已在西方诸多国家得到充分的发展,对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同样也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64.
尽管《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0条明文规定行政复议和解制度,但是由于该规定过于原则概括,长期疏于完善配套制度装置以建构,且难以排除与上位法存在规则悖反的合理怀疑,行政复议和解面临的质疑之声不绝:如行政权不可随意处分:行政复议和解不利于公共利益保护.作为行政和解先行者,行政复议和解的正当性亟待予以证明与捍卫,否则势必影响理论与实务界正探讨的行政执法和解与行政诉讼和解,此行政和解另外两支的正当性根基.协商民主、公众参与以及恢复性行政为行政复议和解提供了理论基础,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行政契约为行政复议和解提供的成功实践范例,为证成行政复议和解注射了两支“强心针”.行政复议和解的正当性和必要性,足以证明其存在的价值. 相似文献
365.
少年犯罪问题在现代社会日益突出,我国少年司法制度具有刑事单一化的特征,与其理念不符,越来越受到专业人士的诟病.本文通过对国外起诉分流制度,如“警察警告”、“恢复性司法”以及“社会服务令”的介绍,对寻求我国少年处遇方式多元化作进一步探索. 相似文献
366.
司法新动向:恢复性司法在上海悄然兴起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恢复性司法”是近年来国际上一项新的刑事司法制度,指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让犯罪人与被害人面对面接触,通过犯罪人的道歉、赔偿、社会服务等,使被害人因犯罪所造成的物质精神损失得到补偿,使被害人因犯罪影响的生活及时恢复常态,同时也使犯罪人通过积极负责任的行为重新融入社区 相似文献
367.
未成年人犯罪的恢复性司法模式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犯罪的恢复性司法模式是一种由受害者、未成年犯罪人和社区三方共同参与的新型模式。西方的一些国家已经探索出诸如家庭小组会议、被害人与加害人调解模式、量刑小组等针对未成年人特点的恢复性司法模式。我国开展的社区矫正工作只具有恢复性司法的部分功能。为了更好的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经验,立足本国实际,构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恢复性司法模式。 相似文献
368.
刑事被害人赔偿制度,是恢复性司法和被害人学的直接产物,是依法治国和刑罚轻缓化思想结合的产物.虽然我国在立法上存在该制度的零星规定,司法中也略有体现,但尚未形成系统的、可操作的制度体系.本文将结合国外先进的立法经验及我国的现实,对刑事被害人赔偿制度提出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369.
新型刑事司法通过伴随定罪量刑过程的附加性措施主动谋求执行符合犯罪人个别化要求的处遇,维护被害人权利,保障社会安全稳定。如果没有进行司法成本初次投资的勇气以及持续性成本跟进的实力,可能难以经受诊疗性司法的成本耗费风险。恢复性司法属于报应性司法与矫正性司法利弊权衡后的整合形式。评估性司法的分析依据、方法、结果都是个体化的,其建议的刑事处遇能够针对犯罪人的具体情况实现富有效率且思路一致的再犯控制与犯罪预防。 相似文献
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