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24篇
  免费   7篇
各国政治   1篇
工人农民   8篇
世界政治   23篇
法律   475篇
中国共产党   32篇
中国政治   83篇
政治理论   12篇
综合类   97篇
  2024年   6篇
  2023年   7篇
  2022年   10篇
  2021年   18篇
  2020年   27篇
  2019年   11篇
  2018年   3篇
  2017年   6篇
  2016年   8篇
  2015年   24篇
  2014年   63篇
  2013年   49篇
  2012年   64篇
  2011年   57篇
  2010年   56篇
  2009年   52篇
  2008年   47篇
  2007年   48篇
  2006年   31篇
  2005年   29篇
  2004年   16篇
  2003年   19篇
  2002年   21篇
  2001年   22篇
  2000年   25篇
  1999年   4篇
  1998年   1篇
  1997年   4篇
  1996年   3篇
排序方式: 共有73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21.
恶意欠薪作为一种较为突出的社会现象,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破坏劳资关系,激化社会矛盾,如不及时遏制,将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也不利于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如果将恶意欠薪纳入刑法规制的轨道,是法律公平公正的体现,既顺应民意,具有坚实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又符合世界潮流,用刑法的方法制裁与防范恶意欠薪行为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2.
恶意诉讼是指在民事诉讼领域内,行为人为了追求不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提起诉讼从而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的行为。恶意诉讼作为侵权行为的一种,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有其特殊性,其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恶意诉讼行为是被受理的起诉行为;第二,恶意诉讼是通过合法形式起诉以达非法目的的行为;第三,恶意诉讼行为人诉讼请求最终没有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第四,原告的恶意诉讼行为使被告造成了损害。  相似文献   
123.
对"商标俗称"恶意注册案的程序法思考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近期,我国出现了一系列因注册商标的俗称而引发的纠纷,但商标权人却很少能获得救济,其重要原因在于权利人对实体请求权和具体法律条文选择不当.这一现象暴露出我国法律实践中诉讼标的识别技术的缺陷.在涉及消费者利益的商标纠纷中,裁判机关应根据新诉讼标的理论,按照"你给我事实,我给你法律"的原则,独立判断原因事实的法律性质,而不应受当事人法条选择的约束,以杜绝当事人必须"适用法律正确"方获救济的现象.  相似文献   
124.
民事虚假诉讼及其规制之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为遏制民事虚假诉讼的蔓延态势,我国应完善证据审查、民事调解制度,建立受害人保护机制,加大法律对民事虚假诉讼行为人的惩戒力度,增加其法律成本和风险。  相似文献   
125.
检察机关对调解书进行监督的权限已为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认,须关注的是如何使此项制度发挥实际效用,实现对调解书的有效监督.民事调解检察监督是对问题调解案件的救济渠道之一,也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途径之一,是对虚假诉讼恶意调解案件的最重要监督手段.从民诉法条文解释和实践层面的共识来看,检察监督无法也不应限定于特定类型的案件.对于调解监督实践面临的包括主动发现案件、审查案件时间延长、检察建议效力缺乏刚性、案件量增加的挑战等难题,应采取建立通报机制、民事检察一体化办案、区分抗诉与检察建议适用案件类型、优化考核机制等措施予以应对.  相似文献   
126.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0年2月1日7点54分,天津市保税区某公司司机张某因泄私愤,驾驶津XXXX大客车在滨海新区开发区恶意冲撞路边的行人及车辆。  相似文献   
127.
域名作为网络的"门牌号",有着自己的属性。注册一个域名,可以用它来发布信息、刊登广告、交友聊天等等,这个小小的域名蕴含着无限的潜能。域名作为新的媒介,与传统的知识产权领域的商标、商号等发生冲突,特别是域名权益与商标权之间纠纷成为域名纠纷的主要问题。目前统一域名纠纷解决政策(UDRP),是国际域名纠纷解决机制最权威的依据。我国没有制定如同UDRP那样详尽的关于域名与商标权纠纷的解决规定。  相似文献   
128.
恶意调解背离了法院调解制度的原义,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干扰正常的审判秩序。实践中,多数虚假诉讼通过恶意调解结案。"注重调解的司法政策"、"当事人对调解中合意机制的利用"、"社会诚信的缺失"是恶意调解产生的重要原因。现行诉讼法对恶意调解及其引发的恶意诉讼惩罚机制的缺位,也使恶意调解者、诉讼者有恃无恐。可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对恶意调解加以规制。事前规制主要是通过完善相应立法,以加大对恶意调解当事人的处罚力度,使当事人对恶意调解的后果有明确的预测与判断,对其起到足够的遏制作用。事中规制主要是要增强法官在诉讼中发现当事人恶意调解的能力,以正当的程序设计实现当事人与法官间调解权力的平衡。事后规制则重点是赋予人民检察院对恶意调解提出抗诉的权力,加大对恶意调解的刑事惩处力度,设立相对完备的恶意调解诉讼侵权制度。  相似文献   
129.
本文指出划定新闻自由与名誉权保护的边界要从新闻报道的主观态度和批评对象的社会身份两个方面进行。对一般公民名誉权的保护力度要大于对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保护力度;新闻媒体对于公众人物的报道只有是出于"实际恶意"的才构成对公众人物名誉权的侵害。  相似文献   
130.
汪放 《中国审判》2009,(7):45-45
凡是要开办网站、建立网页等在互联网上有自己一席之地的,都必须先注册域名。按照“先申请先注册”的国际通用规则,一些叫得响、易于记忆的域名便成了抢手货。而抢注那些与知名的商号、名号甚至于国际知名企业、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域名,则是被法律所禁止的恶意抢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