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8361篇 |
免费 | 95篇 |
国内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2篇 |
工人农民 | 74篇 |
世界政治 | 23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1篇 |
法律 | 4609篇 |
中国共产党 | 675篇 |
中国政治 | 1113篇 |
政治理论 | 174篇 |
综合类 | 1546篇 |
出版年
2024年 | 42篇 |
2023年 | 198篇 |
2022年 | 194篇 |
2021年 | 209篇 |
2020年 | 202篇 |
2019年 | 115篇 |
2018年 | 25篇 |
2017年 | 56篇 |
2016年 | 128篇 |
2015年 | 244篇 |
2014年 | 667篇 |
2013年 | 693篇 |
2012年 | 719篇 |
2011年 | 705篇 |
2010年 | 588篇 |
2009年 | 526篇 |
2008年 | 560篇 |
2007年 | 324篇 |
2006年 | 380篇 |
2005年 | 304篇 |
2004年 | 335篇 |
2003年 | 352篇 |
2002年 | 267篇 |
2001年 | 220篇 |
2000年 | 280篇 |
1999年 | 54篇 |
1998年 | 13篇 |
1997年 | 11篇 |
1996年 | 5篇 |
1995年 | 4篇 |
1994年 | 5篇 |
1993年 | 7篇 |
1992年 | 5篇 |
1991年 | 3篇 |
1990年 | 3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2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3篇 |
1985年 | 3篇 |
1982年 | 1篇 |
1981年 | 2篇 |
1980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845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8 毫秒
41.
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所确立的国际犯罪,它包括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和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受贿罪两个具体罪名。从理论与实践角度考虑,我国刑法中应增设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而不宜增设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罪受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应置于我国刑法典分则第二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贿赂范围应扩大至财物、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 相似文献
42.
笔者认为,正确审查认定强奸犯罪,必须紧紧抓住四个关键步骤: 一、严抠案件细节。我们审查认定强奸犯罪案件,必须对犯罪时间、地点、环境,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及被害人的反抗情况,逐一查证核实,辨别真伪。特别是对作案现场的周围环境、犯罪嫌疑人相 相似文献
43.
44.
论非法行医罪在刑法学理论上的定位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非法行医罪作为刑法分则的一个个罪,蕴涵着许多刑法学理论基本问题,包括法定犯、职业犯、结果加重犯、身份犯、抽象危险犯以及与违法性阻却事由的关系等问题。探究非法行医罪所涉及的刑法基本理论问题,既是深入研究本罪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对非法行医行为正确定罪、准确量刑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45.
近年来,侵害民工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民工的工作环境恶劣,劳动强度大,缺乏必要劳动保护以及工资被恶意拖欠和克扣等问题尤为突出。民工权益的保障问题也逐渐成为影响我国体制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焦点问题,甚至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成败。 本文将结合"社会责任8000"的有关内容来探讨民工权益的保护问题。 相似文献
46.
犯罪概念的形式与实质,是刑法理论犯罪界说的焦点,并且由此涉及到对于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在刑法规范的框架内,犯罪的形式界定与实质界定并不是冲突的;大陆法系、英美法系犯罪成立条件的形式也贯穿着实质的判断。犯罪实质与形式的划分,既是立法实际的复写,也是理论分析的必要。行为的犯罪评价可以通过肯定判断与否定判断来具体实现。基于犯罪的“形式与实质双面统一”的理念,犯罪概念与罪刑法定原则具有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相似文献
47.
刑法第216条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该条文中“假冒”的含 相似文献
48.
非法经营罪基本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盛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2,(1)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国家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各种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工商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非法经营罪不符合口袋罪的判断标准,与投机倒把罪也存在本质的差异,不是口袋罪。 相似文献
49.
近年来,玩忽职守犯罪情况较为严重,其后果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了重大损失。因此,从源头上预防玩忽职守犯罪不但非常重要,而且很有必要。文章分析了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和要件、表现形式以及玩忽职守犯罪的预防对策。只有积极地从多方面采取对策对玩忽职守犯罪进行预防,才能有效地遏制玩忽职守犯罪的发生。 相似文献
50.
刘冰柯 《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18(1):25-32
研究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客观构成要件是认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关键。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在被司法机关调查其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的巨额财产的来源时,有义务向司法机关说明财产的真实来源而拒不履行这一说明义务,从而造成司法机关无法查明巨额财产的真实来源的行为;本罪是纯正的不作为犯,其作为义务来源于法律上规定的作为义务和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两个方面;本罪是结果犯,行为人的不作为造成司法机关没有能够查明巨额财产真实来源的危害结果是本罪成立的必要条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据此,建议在保持本罪基本内容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必要的修改,使本罪的设置和适用更加科学、合理。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