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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和丽军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20,(5):124-133
食品安全事故的频发及后果严重性的加剧促使我国治理食品侵权行为的情势甚为急迫,这也促使我国立法机关不断调高对侵权人的惩罚性赔偿金数额,希望借此能全面发挥该制度所具有的惩罚与遏制功能,以阻止食品侵权行为的不断扩大。欲使我国于特定领域适用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全面发挥作用,就不仅得对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进行判定,更得以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标准的依据为基础,制定出确定惩罚性赔偿数额的重要标准并将之纳为裁判者裁定案件时重点权衡考量的依据,同时,也需防止惩罚性赔偿被滥用的可能。如此,裁判者行使自由裁量权裁定案件时才能有明确的标准可遵循,其在适度限制内作出的裁判才会统一且合法妥当。 相似文献
152.
153.
周波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21,(3):1-5
惩罚性赔偿是侵权损害赔偿之外一项独立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其适用并不能替代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释明,要求当事人明确其赔偿请求的性质及其具体数额,进而作出相应的裁判.应当以"故意"作为惩罚性赔偿唯一主观要件.合理开支不应纳入惩罚性赔偿计算的基数,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惩罚性赔偿与罚款、罚金性质不同且具有优先受偿性,不因当事人已被处以罚款或罚金,而免除依法应当承担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54.
为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人的惩戒力度,《专利法》第四次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建议在我国专利侵权领域引进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专门针对恶意侵权行为,并对行为人施以高出权利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金,旨在惩戒该行为人,使其产生心理上的威慑力,以遏制该类行为的再发生。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有利于我国专利保护制度的完善,不可否认的是,惩罚性赔偿具有公法属性和制裁功能,与私法自治、合理补偿等传统私法理念有一定的冲突之处,因此,我国《专利法》若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应当对该制度的适用条件、赔偿数额、与相关责任形式的协调等方面做出限制性规定,以避免权力滥用之嫌。 相似文献
155.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得安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都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并且《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力度远远高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说,这两部法律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打击经营者的欺诈行为确实产生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惩罚性赔偿也存在一些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56.
157.
158.
流浪乞讨人员社会救助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长期以来所遵循的是1982年国务院发布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简称<收容遣送办法>).在最初的制度设计上,<收容遣送办法>是一种救济制度,是对涌入城市的无业人员和灾民进行收容救济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措施.但随着时间推移,收容遣送制度逐渐异化,沦为一项威胁人权的带有惩罚性的强制措施,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必须按照法制的要求进行改革,2003年3月发生在广州的"孙志刚事件"成为解决流浪乞讨问题的导火线. 相似文献
159.
专利侵权救济的实效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算定的司法判断。日本在此问题上,通过修法后近二十年的发展,从实体到程序形成了较为妥当的制度架构,并在鼓励创新与抑制侵权方面提供了科学性的评价标准。更为重要的是从理念上突破了传统侵权行为法以"损害填补"为唯一功能的桎梏,通过损害赔偿制度探寻最佳抑制将来侵权行为发生的可能性,而包括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所获利益、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在内各种损害赔偿计算方法统一服务于抑制侵权行为的制度目的。 相似文献
160.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实施至今,各地检察机关在食品安全领域不断探索提起惩罚性赔偿,取得较好效果。以C直辖市检察机关的司法实践为样本,分析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法制沿革和必要性,发现目前还存在法律规定不够完善、证据准备面临难题、计算方法存在不足、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立足于司法实践的需要,可以从完善立法规定、强化证据准备、细化计算标准、构建管理制度、规范赔偿使用等方面进行改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