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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自觉履行应该承担的义务。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其肖像权理应受法律保护,这一点无可厚非。但是,公职人员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其肖像权的保护应该有"度"。副市长在执行公务中以"我有肖像权"为由,强令记者删除与他有关的新闻照片,这不得小让人深思,究竟是保护副市长的肖像权重要,还是  相似文献   
52.
正"私权"必须为"公权"让位。特别是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更不可强令记者删除与他有关的新闻照片。肖像权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民事权利,但它却是一种典型的"私权",在很多情况下必须为"公权"让位:比如在涉及公共利益或引起公众关注的事件中,就应让位于公众知情权;还有在社会公共利益事件中,当事人不能主张自己的肖像权。根据我国《宪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副市长是由同级人民代表  相似文献   
53.
中国日本国家行政侵权赔偿制度比较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历史的原因,日本国家法律制度深受大陆和英美二大法系的影响,而具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相交融的特点。中国的行政法最早源于日本。本文仅以中、日国家行政侵权赔偿制度之比较为切入点,对国家行政侵权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务员的内涵、违法行政行为的理解、执行公务的界定以及赔偿的范围等方面的完善进行探索比较研究。  相似文献   
54.
正东北某市一副市长在执行公务中以"我有肖像权"为由,强令记者删除与他有关的新闻照片。有人认为,肖像权是每一个公民,包括政府副市长在内所有公民都享有的基本民事权利,应该得到法律的保护和他人的尊重。但也有人认为,公职人员在履行公职时,其肖像权等私权利应该让位于公权力,以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副市长执行公务时的肖像权  相似文献   
55.
周波 《中国版权》2023,(1):14-20
图书馆提供的馆藏文献复制证据已经成为当事人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常见证据类型,但由于其不符合《著作权法》合理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证据合法性上存在较大隐患。考察国外相关立法例后,本文给出解决这一问题的两个建议:一是在获得馆藏文献线索后,由当事人申请法院依职权调取馆藏文献复制证据;二是完善《著作权法》合理使用的规定,取消执行公务类合理使用的主体限制,改为从行为性质和行为目的方面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56.
有问有答     
正编辑同志:监察机关对由人大选举或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人员暂停执行职务应如何办理?读者:荣玉荣玉同志: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所谓暂停执行职务,是指暂时停止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代  相似文献   
57.
近几年来,民警因公伤亡人数高居不下,特别是民警在执行公务时,由于缺少枪支或有枪不能依法使用而遭暴力袭击的伤亡率逐年增多。同时,民警违法使用枪支导致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危害的事件也时有发生。民警执行公务时应该合法佩枪,对依法应配枪而不配枪造成民警伤亡的单位领导人应追究领导责任。佩枪民警应该正确处理好枪支管理与安全使用的关系,合理使用枪支,更有效地制止犯罪、保护人民和民警自身安全。  相似文献   
58.
正"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公民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是我国法律规定保护的对象。公务员首先是普通公民,其肖像权当然要受到法律保护,无论其是否在执行公务。然而,任何公民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定的义务。公务员作为特殊的群体,法律对其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了明确规  相似文献   
59.
正为进一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决定,从2016年7月15日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撤销廉政账户,余额移交同级财政,上交国库。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不当面拒绝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又不按要求退还或登记上交的党员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于收到财物后及时主动上交的党员干部,廉政账户无异于是  相似文献   
60.
刘巍 《学习月刊》2012,(8):22-23
一、公共危机中的公物利用界定公物.一般指的是处于行政主体支配之下的直接服务于公共利益的财产.主要包括公众直接使用的财产(称为公众用公物或共用公物)以及供行政主体执行公务之用的财产(称为公务用公物.或行政用公物、行政财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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