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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不当得利制度作为法定之债的一种,在各国民法上占有重要一席.但由于受道德观念的影响,再加上两大法系历史传统的差异,各国不当得利制度在具体内容上的区别相当大.因此,冲突规范在解决涉外不当得利纠纷中就凸现其重要性.本文首先回顾了不当得利制度的发展历程,比较分析了大陆法系国家关于不当得利的各条冲突规则,并在研究英关立法模式对我国参考价值的基础上,提出若干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952.
商标是区分不同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商号是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是区分市场上不同经营主体的标记。在我国由于制度上的原因,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或商号作为一项工业产权,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体,实际上造成了一系列利益冲突。因此本文主要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问题的可行性方案。 相似文献
953.
一部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法律——关于《立法法》中的几个重要问题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立法法》是一部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法律 ,文章对《立法法》中的四个主要问题 ,从立法的理论基础到具体含义 ,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一是关于《立法法》的调整范围 ,文章肯定了立法法将规章纳入立法调整范围的做法。认为对法律规范区别于其他规范的特点 ,尚需作新的研究。二是关于立法权限的分配。《立法法》遵循了两项基本原则 ,即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原则。文章对属于法律保留的“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提出看法。三是立法程序。《立法法》对立法程序的基本要求是民主性与科学性。文章对立法听证会与座谈会的区别作了分析。四是法律冲突。《立法法》制定了一系列解决法律冲突的规则、办法和程序 ,其中特别是关于请求违宪违法审查的规定 ,对于充分发扬民主 ,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 ,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954.
955.
《北方法学》2022,(4):125-135
电子数据相较于传统证据,其容易被篡改的特性,导致其真实性和完整性更加难以判定,降低了电子数据在司法实务中的采信率。确保电子数据的真实完整成为电子数据进一步发挥其独立价值的关键环节。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自证其真的特性,可有效增强数据的真实性,并提高其可采性。但区块链技术作为一种新型存证技术,其与法律相融合的保障机制尚有完善空间,电子数据区块链存证在其生成、收集、存储、提交和审查过程中面临个人区块链存证使用率低、链上数据存在失真风险、第三方存证平台取证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提高民事案件中电子数据的司法适用率,在区块链存证基本原理的基础上,分析区块链技术在司法中应用的优势,针对区块链存证中的困境,从案涉当事人、第三方存证平台、法院电子诉讼平台三个主体角度,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956.
《北方法学》2022,(1):5-14
人脸识别技术滥用导致的信息安全风险饱受社会关注,学者们基于生物识别信息保护、算法治理、技术应用场景限制等视角提出了人脸识别信息保护的专门立法方案。尽管人脸识别信息具有唯一指向性、不易更改性等特征,但这些同样存在于其他生物识别信息,并不足以成为专门规定和单行立法保护的必要事由。在审视和反思现有学说有关人脸信息与人脸识别信息的客体范围混同和场景化理论的解释误区的基础上,我国刷脸问题的治理逻辑不应当陷入新型信息技术引发社会风险有必要专门规制的僵化理念,而是应当以增强自然人与信息处理者之间有关刷脸技术应用的透明度为基本立场,基于场景一致性理论和人脸特征识别比对数据库的标准化来限定刷脸技术的必要性情形。 相似文献
957.
958.
959.
商业数据界权包括确定其权利的性质和权利的归属。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法律体系的建成,为数据界权提供了新的逻辑起点和法律前提。数据界权首先应基于个人信息与数据、商业数据与公共数据等基本范畴的厘清。基于商业数据的固有性质以及工业产权的历史逻辑和制度内涵,商业数据与信息保护类工业产权具有深度的契合性,有必要将商业数据纳入工业产权序列,作为数字时代具有标志意义的一种新型工业产权,并可以成为与商业秘密相对称的商业数据权。商业数据界权需要确定商业数据的适格性--可保护条件。商业数据的适格性包括受保护数据的合法性、集合性、管理性、可公开性和商业价值性,即以合法形成的规模性数据集合为客体,并采取管理措施的可公开性技术数据和经营数据等信息。商业数据具有单一性、复合性和动态性,商业数据权暗含着所涉权利的分层性,其权属界定应当透过现象看本质,将复杂或者貌似复杂的问题简单化,遵循投入原则、分层原则和责任原则等三原则。 相似文献
960.
恽爱民奚庆黄凯东罗海妹张傲冬邱楠张建兵张涛 《人民检察》2022,(23):76-76
大数据时代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实现诉源治理,应当注重数字赋能、智慧转型。诉源治理语境下,可通过构建虚假诉讼数字化检察监督机制,精准开展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一、创新数字监督思想,贯彻诉源治理理念第一,由传统监督到数字监督。切实转变思想,狠抓大数据应用,充分挖掘数据潜力,以大数据赋能虚假诉讼监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