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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关于民众利益表达的非制度性方式的定义在学界、媒体和官方文献中是非常混乱的。在综述前人关于此类行为的研究以及概念梳理的基础上,认为在不同的分类标准和应用领域"集体抗争"、"群体性事件"、"集体行动"等说法都是有意义的。同时如果能够按照"集体——个体"和"行动——不行动"两个维度来划分,民众的集体行为就可以划分为"集体行动"、"集体不行动"、"个体行动"和"个体不行动",后三种也可以统称为"无集体行动"或"集体沉默"。按照此标准对集体行为进行类型学的划分可以更好地将不同的行为类型统一在同一个系统之中,既做到了穷尽,又能做到互斥,使得逻辑更加严谨。 相似文献
122.
代位权并非源于罗马法,而是源于日耳曼法,有些国家在民法规范中确立代位权制度,我国亦然。本文拟讨论代位权的性质及行使效力。代位权的性质并非代理权、形成权或管理权,而应为请求权,其最主要性质是存在保全必要。代位权的效力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优先受偿与如何受偿;二是行使代位权的法律效果,对债务人、次债务人和债权人的效力;三是次债务人对代位债权人行使抗辩权后果的调整规则。 相似文献
123.
124.
125.
【裁判要旨】遗赠扶养协议的本质是合同,应当有条件地认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代其订立的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案号一审:(2010)虹民一(民)初字第3745号二审:(2010)沪二中民一(民)终字第2498号 相似文献
126.
论英美法上的“好撒马利亚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昊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4,17(4):58-81
"好撒马利亚人"这一称谓源自圣经,在英美法上被用于指称无义务而帮助处于危难者的人。对于救助他人,普通法传统的规则是,在缺乏特殊的情景或特殊的关系时,人们不负有救助他人免遭危险的积极义务,仅在部分地区存在规定了一般救助义务的刑事立法,但实际上并无太大效果。英美法存在着"禁止好管闲事"的原则,好撒马利亚人原则上不享有报酬请求权或费用偿还请求权,但在急需的情形下例外,作为救助人的好撒马利亚人可以基于回复法享有费用偿还请求权,若其是职业人士,还享有报酬请求权,这些请求权不以救助成功为前提。不过有学者认为,应通过社会保障或公共基金机制来鼓励救助生命。若好撒马利亚人遭受损害,还可以基于侵权法向因过错肇致危险者请求赔偿,不受"可预见性"规则的限制。在其因救助给被救助者造成损害时,还享有好撒玛利亚人法赋予的豁免权。英美法在激励政策上,多求助于回复法和侵权法等多种分散制度来解决救助者的求偿问题,呈现碎片化的样态。 相似文献
127.
寻求医院廉政文化建设与党风廉政及行业作风建设的结合点,已成为推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紧迫课题。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创建"无红包"医院的过程中,通过采取制度约束、教育引导、分配激励、事业扶持、生活关心等举措,探索出了建立医院廉政文化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赋予了医院廉政文化建设持久生命力,值得学习和借鉴。 相似文献
1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4):54-67
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26号《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工作规则》(CCAR-115TM-R1)已经2014年8月18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局长李家祥2014年10月2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以下简称通信导航监视)工作,保障民用航空活动的安全、正常和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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