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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申请执行人刘盛文、刘盛慧、刘盛武、林桂萍与被执行人蔡兴财、第三人黄斯琴非法行医损害赔偿一案,申请执行人刘盛文、刘盛慧、刘盛武、林桂萍于2000年12月6日持本院(2000)琼中刑初字第35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海南省海南中级人民法院(2000)海南刑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到本院申请立案执行。经审查,符合立案执行的主体和条件,决定予以立案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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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根据我国刑法第336条的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关于非法行医罪的主体问题目前有两种不同看法,一种认为本罪是特殊主体犯罪,另一种认为本罪是一般主体犯罪,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只能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才能成为非法行医犯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不具备医疗技术、医疗知识的普通自然人;(2)具备医疗技术,但尚未取得合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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犤基本案情犦王某原是某乡卫生院的医生,先后于1999年和2001年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2003年5月在未办理行医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在某市开设儿科、乳腺病门诊。2003年9月20日,赵某(1岁半)因咳嗽由家人带到王某所开门诊治疗,诊断为肺炎,选用中、西抗生素类药物静脉滴注。21日再次以同样方式治疗,输完拔针时发现患儿口唇发绀,情况异常,立即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经抢救无效死亡。司法鉴定结论显示:赵某存在左肺分叶畸形,患有间质性肺炎,喉头轻度水肿,扁桃体肿大,因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不排除输液过程中发生的过敏反应,经治医生混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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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登平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4,(5):55-61
非法行医罪中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是指缺乏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医师资格;就个体行医者而言,还包括缺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行为人超越执业注册的执业地点,但没有超越其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的情况下执业的,或者在行为人超出执业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但没有超过大的医师资格类别的,不能构成非法行医罪。但是,跨越了执业注册的大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情节严重的,可以非法行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未同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医师执业资格的实习生擅自在医疗机构中独立行医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乡村医生跨行政区域进行执业的,不宜以非法行医罪论处;跨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可以非法行医罪论处。美容师进行医疗美容,情节严重的,可以成立非法行医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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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第一产业的矿业,处于产业链的上游,担负荷为下游四十几个产业提供原材料的重任,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然而,在利益的驱动下,矿业界各种利益主体无证采矿、越界采矿、权力办矿、采富弃贫、非法转卖矿产资源等不法行为频繁发生。这不仅导致对矿产资源的掠夺性开采,严重浪费和破坏矿产资源,而且导致环境污染、安全事故频发以及刑事案件等严苣后果。青川血案正是当时我国法律对矿业权规定不到位的悲剧缩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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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运输"因其动态性而在烟草专卖管理中享有独特的地位,在处理这类案件中,《专卖法》以及《实施条例》有一些举措或由于与实践相脱节而较难操作,或由于价值取向与法条文意的矛盾,有着不少困境,本文仅就"无证运输"的有关法律条文展开阐述,力图在处理"无证运输"案件中走出法律上的困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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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交通肇事后冒用他人姓名报案
并指示他人投案2012年10月20日11时45分,被告人高某套用白某的驾驶证驾驶豫C99208号重型自卸货车,沿宜阳县胜利大桥西桥由北向南行驶。当行驶至胜利大桥与滨河路交叉路口时,高某驾车在由北向西的右转弯过程中,与同向行驶的被害人田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后乘坐李某)发生相撞,致田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受伤住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