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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1.
关于广告荐证者的法律责任,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连带责任说、不真正连带责任说、补充责任说等,不一而足.本文认为:从侵权法角度看,如果荐证者与广告主有相互通谋的侵权故意、明知或应知所荐证的广告有侵权可能而放任损害事实的发生,则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荐证者无与广告主通谋,亦未放纵该损害的发生,仅因疏忽大意未尽相应审查义务,其荐证行为与广告主的误导行为偶然竞合,导致损害事实的发生,则承担补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662.
侵权责任中的规范模式涉及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利益,甚为重要。而在被监护人责任中,还涉及到监护人的利益、未成年人的成长等。由于我国法律对监护人侵权责任的规定过于模糊,导致法院在监护人责任的判决中并无统一的标准。本文从比较法与法解释的角度上对其进行探讨,试图理顺监护人责任中的构成要件。 相似文献
663.
杨立新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8(5):13-27
序言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这两个概念,是侵权责任法的理论和实践中最为复杂、最具有挑战性的范畴,是侵权责任法理论和规则科学化、系统化的典范,关系到侵权责任在当事人之间分配的公平、科学、合理,因而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特别值得研究,成为进入21世纪以来的侵权法的研究重点,受到世界各国侵权法学家和法官的重视。 相似文献
664.
独立人格的公司法人制度因只要求其股东承担有限责任而受到投资者的极力推崇,因此公司迅速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主要的商业主体,这给经济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但这项制度为社会带来利益的同时其弊端也悄然出现,一味强调公司股东有限责任会有可能在有些具体的实践中导致公司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利益失衡,有违公平正义原则。所以本文试图探讨在确立公司股东有限责任制度的前提下,将股东的无限责任制度作为其有益的补充。 相似文献
665.
666.
7月24日,《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草案)》提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有很多亮点,尤其是明确了名人代言虚假广告要承担连带责任。一石激起千层浪,由此引发了对名人代言广告问题的热烈讨论。其实,早在十多年前,这一问题就曾引起公众的关注。只是近年来,从2005年刘嘉玲代言SK-Ⅱ,到今年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减肥茶, 相似文献
667.
我国《公司法》第64条不是对"一人公司"的"法人格否认",而是自始就没把"一人公司"当"公司"。该条规定不仅违反公司法的一般原理,而且与我国《公司法》的有关条款完全相悖,导致公司立法的自相矛盾;不仅对"一人公司"的股东严重不公,而且必将因此而打击人们投资创办"一人公司"的热情,从而背离为促进投资兴业而认可"一人公司"的立法初衷。同时,就保护"一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而言,这种规定也是不必要的。故此,应当取消《公司法》第64条。 相似文献
668.
连带责任,是民商法中一种重要的责任类型。我国民商事法律法规中充分体现了连带责任的精神实质,但是,法学理论领域关于连带责任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为了正确适用民商事法律中有关连带责任的规定,并使学理研究对于司法实践起到指导作用,我们有必要探讨民商事法律中连带责任的含义、要件、立法意图以及相关规定的实际价值,并研究连带责任人在承担民事责任之后的追偿问题。 相似文献
669.
张佺仁 《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2,(3):83-87
我国1997年制定的刑法典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我国刑法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一个新规定。这个新规定在学理上如何称谓,其构成条件是什么,它与刑法第20条第1、2款的规定是什么关系,它的存在是否正当?对这些问题从刑法典公布时起,学者、专家就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观点见仁见智。现将代表性的意见综述如下。 相似文献
670.
李明辉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18-22
虚假陈述民事赔偿的金额应当为投资者所受实际损失,并扣除那些非虚假陈述因素所造成的损失.对于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分担,应当采用连带责任,以充分保护处于弱势的中小投资者.但从我国情况来看,注册会计师的过失责任采用连带责任似有过苛,笔者认为应采用比例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