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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中华法系曾以其独特性屹立于世界法系之林,虽然它在清末就基本解体了,但它数千年积淀下来的法律传统和观念,对东亚诸国的影响仍是深刻的.近年来,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既反映西方法律传统,又符合东亚诸国利益及其历史文化传统的东亚共同体法开始形成.新世纪的东亚共同体法是一种全新的法律体系,不能将其简单地看作中华法系的复兴,它是中华法系死亡之后,在更高层面上的一种再生,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将其称为新中华法系. 相似文献
42.
43.
张鲲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0,2(1):111-113
本文对二战以后,日本在法、德大陆法系的诉讼体制基础上引进英美法,特别是导入美国的法律思想,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日本检察制度,从职权、组织与机构三方面作了介绍,指出了现代日本检察制度的特色。 相似文献
44.
普通法传统是一种使英国法制度在历史上有别于欧洲大陆的罗马——日耳曼法律制度的法律类型和立法模式。普通法是一套不断演进的法则,是在对无数个案作出法律裁判的基础上日积月累形成的。因为这些原则都包含在具体的判例中,所以这些原则都特别具有针对性,都不至于过于笼统。相反,大陆法系则总是带有一种经院的味道——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在复兴罗马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1]普通法传统的代代相传,使得当代的普通法不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普通法传统的内在精神的驱使和鞭策,使得当代的普通法国家能够较为恰当地平衡好法律的灵活性与稳定性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45.
黄今芳 《江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01,(2):41-42
传统上,把刑事审判模式分为民法法系的职权主义和普通法系的当事人主义两种。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正后刑事审判模式较多地吸收了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的一些合理因素。如取消庭前实体审查;强化合议庭的审判职权;加强对被告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增强法庭的对抗性;确立了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增加了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等。因此新刑事审判模式对在其中代表检察机关行使国家控诉职能的公诉人的角色要求也发生了变化。一、公诉人同法官的关系公诉人是代表检察机关行使国家控诉职能的司法人员,法官是代表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职能的司法人员。… 相似文献
46.
《政法学刊》2017,(4):90-99
如何对社会利益进行有效的整合?在普通法秩序下,期望通过个案的判决回应社会不同的利益诉求,并综合各类因素对不同利益进行恰当的整合。个案的利益整合功能在三个具体的维度下展开,即实现司法民主,彰显公民主体性,保障良好的地方自治。而且,司法民主、公民主体性以及地方自治三者之间具有密切的逻辑联系,并进一步通过个案的利益整合功能把它们结构于普通法的宪制叙事之中。经此作业,普通法中的个案构建了一套以司法为中心的,以社会主体利益为着眼点的,以地方自治为价值取向的政制方略。中国应当关注普通法的治理逻辑,增强自身的认知图景,以此为当下的司法改革实践提供更加广阔的视野。 相似文献
47.
在普通法国家,仿冒是一种可诉的侵权行为,其理论核心和目的是保护诚信经营者的商誉。在中国法中,规制仿冒行为主要体现于《反不正当竞争法》,通过制定市场活动准则保护公共利益。通过对这两种法律体系在立法各方面的异同及其各自发展历程的比较,得出二者均共同致力于在经济市场中有效地实现公平和正义,揭示不同的法律体系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统一趋势。 相似文献
48.
卜安淳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8,23(1)
汉字是指中国人发明的符合六书规范的可以记言记事表情达意的方块文字。文字的发明适应了君王的社会治理,弥补了君王仅"以言语为约束"或"结绳而治"的不足。文字一产生就成为君王治理的重要工具,专设史官以文字记录君王言行成为政权法制的重要内容。从仓颉文字的推广可知君王对文字规范的重视,而文字更有助于规范其他方面的社会制度。文字的分化会造成朝廷统治的障碍,统一文字是秦朝廷集权统治的重要措施。文字的统一促进和强化了法制建设,而法制的发展和强化又促进了文字的进化。汉字由小篆变为隶书有利于法制的进一步推进,隶书演变为楷书和草书,则只有楷书能适应法制的需要。唐代科考对楷书的制度性要求为中国法制文件的汉字书写确立了字体标准。中华法系有其特殊的内涵,中华法系的特殊内涵与汉字的特殊性质应该具有密切的关系。 相似文献
4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