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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期货交易所组织体制的国际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期货交易所的组织体制有两种 ,即会员制和公司制。两种体制各有其不同特点 ,而由会员制向公司制改制已成为发达国家期货交易所的发展趋势。比较来看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更适合于会员之间利益基本一致 ,会员经营成本相差较大的情况 ;公司制则适合于会员之间利益不一致 ,甚至发生冲突 ,而会员之间的经营成本相差不大的情况。我国的期货交易所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 ,首先应逐步完善会员制 ,时机成熟时再改制成公司制。 相似文献
172.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客观方面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马松建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1):62-66
操纵证券、期货价格罪的客观行为方式表现极为复杂 ,由于事实上行为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来操纵股票、期货交易价格 ,我国刑法借鉴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 ,对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方式采取明文列举并辅之以必要概括的形式加以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 1 82条的规定 ,本罪客体方面的具体行为方式有诸多表现 ,如联合操纵和连续买卖、通谋买卖、自买自卖以及以其他方式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 相似文献
173.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期货交易所职能的转变和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经济、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加剧,期货交易所的改制浪潮成为期货市场监管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通过介绍我国现存的期货交易所组织形式及其之间的差异分析,比较公司制和会员制在决策效率、定价机制、融资效率、会员利益等功能上的区别,分析交易所改制的必要性,提出应当改制的相应措施并指出其对中国期货交易所未来发展的意义。 相似文献
174.
175.
赵惠卿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3):44-45
证券、期货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是世界各国证券、期货立法中明文禁止的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要有效遏制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应当进一步完善证券、期货类法律体系 ,及时公开内幕信息 ,重视对内幕交易的现场监视并及时展开调查 ,重新界定中国证券监管机构的职权范围 相似文献
176.
17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10):72-74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1号《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处理工作办法》已经2014年12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主席项俊波2015年1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举报处理工作,保障举报处理工作顺利开展,维护保险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 相似文献
178.
刘东辉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4,16(5):97-108
光大证券在期货市场的交易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值得深究。从解释论的角度看,证监会的处罚没有说明为何光大证券属于内幕知情人,通过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82条第12项的解释,应当认为光大证券作为期货投资者,不属于期货内幕知情人,因而不构成期货内幕交易;从英、美两国的规定看,无论是通过对期货内幕人范围的限定还是规定相应的抗辩事由,比较法上的经验都说明了并非利用重大非公开的信息都可构成内幕交易;分析期货市场的特殊性,可以发现期货市场的主要功能是套期保值,而套期保值者相比于投机者具有不可避免的市场信息优势,为了实现套期保值与市场的流动性,利用信息优势进行期货交易属于期货市场的惯常做法;"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给资本市场造成了很大的冲击,但在我国期货监管机构以及交易所对该种异常情形缺乏规定的情况下,其利用信息优势进行套期保值,仍然属于该惯常做法的范围内;若监管机构拟对这类行为进行规制,应该事先制定例外规则,对特定类型的做空交易进行限制。 相似文献
179.
180.
利用自行搭建的网络平台,在没有经过任何国家主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大肆招揽全国各地的客户,采取集中交易的方式,进行所谓“伦敦金”等标准化合约的交易。短短两年的时间,就发展客户1143人,涉及的非法交易金额高达771亿元,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