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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
周凌 《法制与社会》2012,(22):108-109,111
公证书是公证效力和作用的集中体现,在我国,一份有效的公证书应由适格的公证主体依公证程序出具,内容真实、合法并符合格式规范。四项基本要件缺一不可。  相似文献   
852.
互联网教育是一种新兴行业,实际运行中有不少“雷区”需要识别,避免诉讼风险。明确权利归属提高保护意识包括教师、学校或教育机构、在线教育平台等主体在内的市场主体之间,应通过事先订立合同的方式明确各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仅应当包括互联网教育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教育成果的权利归属,亦应包含上述成果侵害他人权利时的责任承担与分配,特别是对于涉及著作权归属、免除或限制教育机构、互联网教育平台责任的条款,应当以直接、明显的方式予以重点提示,提高在线教育平台格式合同的规范化,强调权责分配前置化、透明化,加强对教师或用户的著作权保护以及各方主体间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853.
格式条款解释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格式条款解释的目的,在于探求当事人的真意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如果当事人真意与社会公平正义相违背,则舍当事人真意而追求公平正义。在具体解释格式条款时,除遵循《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循严格解释原则;在依诚信原则解释格式条款时,应有所约制,以保障格式条款解释的统一性;对格式条款作不利于制作人的解释时,也应有所限制。  相似文献   
854.
高飞  周斌 《中国律师》2001,(1):85-86
格式条款是20世纪以来合同领域出现的一个普遍现象,并以其交易的便捷性和经济性适应了现代社会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要求,广泛作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对格式条款都有所规定,只不过在用词上稍有区别,前者使用“格式合同”一词,后者使用了“格式条款”的名称,在含义上基本一致。本文将就格式条款合同的法律机制及促使其良性运转的方式略作探讨。 一、格式条款的含义与特征 关于格式条款的概念,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39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  相似文献   
855.
合同行政监管的新思考 --评述<合同法>第127条的法律意义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文章认为在我国市场经济刚起步的条件下对合同的行政监管仍是十分必要的.对合同的行政监管并不是对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否定,而是通过对合同的行政监管以更好地发挥合同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856.
略论格式条款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惠英 《河北法学》2000,(3):139-140
格式条款是20世纪以来合同领域出现的一个普遍现象,其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之广深是前所未有的,但它的局限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本文拟从格式条款的特征、产生原因以及立法规制等方面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857.
随着商业银行业务的市场化不断深入,信贷风险对商业银行的影响越来越大。只要商业银行继续经营信贷业务,信用风险就会存在,不管这种风险是大是小。因此,商业银行要建立统一的风险管理机制,力保资产的安全。  相似文献   
858.
关于格式条款的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格式条款于现代商业往来中运用范围非常广泛,在繁荣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经营者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来设计格式条款的内容,较少考虑相对人的利益,因此容易造成不公平现象。格式条款的价值和缺陷并存,必须对其进行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   
859.
餐饮企业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的店堂告示侵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属无效的不公平格式合同,而非企业的正当经营自由。禁带酒水的行规为非会员的消费者设定义务,违反了行规的自律本质,应属无效。  相似文献   
860.
长期定型化交易中,格式条款使用人对格式条款的内容作单方变更有其必要性和实践意义。我国《合同法》与《民法典合同编(草案)》未对其制度化,故有必要从原理及规范上予以解释与补充。格式条款的单方变更之正当化基础可依据格式条款使用人预先保留单方变更权内容的"变更条款",亦可基于法政策的考量。之于前者,"变更条款"应受到格式条款的一般效力规制且符合相对人的可期待性,以实现对相对人信赖的保护。之于后者,应参考情势变更原则之于司法实践的类型化适用确立"变更必要性"明确的适用范围。为使格式条款的单方变更产生拘束相对人之效力,应构建相对人的利益保护机制。实体规范上该变更应符合"相对人的一般利益"或达到"合理性"要求。程序规范上,格式条款使用人应履行通知义务及相对人享有脱离变更后合同的解约权等救济措施,从而实现相对人知情权、选择权及对等权利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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