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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82.
徐武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7,(2)
侵占罪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新型犯罪,根据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有关该罪的立法还应当进一步完善,有必要在刑法修改时明确规定业务侵占罪和普通侵占罪,并且相应修改贪污罪的主、客体范围。司法实践中,必须正确掌握侵占罪与相关民事经济纠纷的相互关系。就该罪与违约而言,两者可能亦此亦彼,发生法律责任的重合;就该罪与不当得利而言,两者却是非此即彼,相互有着确定的界限,不可能产生责任重合的情形。正确认识和处理这一问题,必须对民法不当得利的有关理论进行反思,明确恶意取得他人利益的行为不能作为不当得利处理,而是一种侵占性侵权行为。如果该行为情节严重或所获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侵占犯罪。 相似文献
83.
WTO的加入对我国的民法理念、法律制度既会带来挑战也会创造机遇,我国应以此为契机,促进现代民法理念在中国社会的复兴,并使法律规范符合国际惯例。但同时也要权衡民事立法的本土意识。 相似文献
84.
85.
86.
为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促进市场经济发展,目前,中国正在对现行《证券法》进行全面的修改.修改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完善上市公司的监管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加强对证券公司监管,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完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登记结算制度,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证券监督管理制度,增强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完善证券欺诈的民事责任制度,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其中,修改草案增设了有关证券欺诈的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填补了现行立法的一个空白,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87.
问题的提出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发生当事人因相邻关系、房屋买卖、拆迁安置、土地征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法律关系而同时引起或先后提起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相互交叉重叠的案件。但由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诉讼领域,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如何审理或衔接相互交叉重叠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案件,至今也没有一个十分具体和明确的规定;再加上少数法院及其法官在基本素质、审判水平或司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偏差”,致使当事人遭遇这类案件就会“没完没了”的背上诉累包袱,甚至还将面临因司法… 相似文献
88.
陈夏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3,5(6):98-105
正确认识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律地位是进行证券投资基金立法和理论研究的基础。笔者在找出我国理论界对证券投资基金性质及法律地位认识分歧的根源之后,简要论述了公司型基金的法律主体地位,并从投资基金的社会主体性和法律主体性两个层次、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两个方面,详细论证了信托型基金的法律地位,指出我国的投资基金立法应从主体角度对信托型基金进行规范,同时希望立法大胆创新,把信托型基金列为与自然人、法人具有平等地位的第三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89.
90.
王德良 《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9(2):44-46
对法院原审裁判和案卷进行审查是检察机关民事抗诉审查的中心,这是有其法理学基础的,也是解决目前抗诉审查中各种难题的最有效手段。在实践中,其具体体现为:以书面审查原审裁判和案卷为基础,审查依案卷中的材料可否得出裁判的结论,并以此决定对当事人提供证据材料的审查,决定是否自行调查,最终决定是否抗诉。对此,立法上应明确赋予检察机关调卷权,以保证抗诉监督目的的实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