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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愤是历史上早已有之的现象,在古代曾起到过积极的作用,然而到了现代,民愤有时候却干扰了程序正义,无形中造就了冤假错案,如何让民愤回归理性,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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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如何妥善处理民愤与量刑特别是死刑量刑之间的关系,将直接影响司法实践的社会认同度。科学把握民愤与酌定量刑情节以及法定量刑情节的关系,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必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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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沁 《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9,22(3):41-44
“两高”报告把“三个至上”作为新时期司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充分体现了“两高”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决心。同时“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理念也有助于推动和谐司法的实践。而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如何妥善处理民愤与量刑特别是死刑量刑之间的关系,将直接提升司法实践的社会认同度。科学把握民愤与酌定量刑情节以及法定量刑情节的关系,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必须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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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璐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1(5)
法律,国家稳定的基石,法治的根本;民愤,只不过是一种民间情绪而已。从表面上,法律是法律,民愤是民愤,二者似乎毫无关系。但从最近的许霆案,到张金柱案、黄静案、刘涌案、佘祥林案,邱兴华案等案件中可以看到,民愤都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民意无意间成了左右审判,铸造冤案的祸因之一,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惕。不怪乎有人质疑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重新审视刑事司法中的民愤似乎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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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裁量是否要考虑民愤这一问题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一直存有争论。本文论述刑法学界两种互相对立的观点,并分析了民愤作为刑罚裁量的依据对刑事司法的正负价值。在坚持法治原则的的基础下,我们承认民愤作为刑罚裁量的依据之一,并建议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理性的态度对待民愤,避开其消极影响或将其消极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促进我国的刑事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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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在地里务农锄草时,最担心的不是那些长草,反而更担心那些刚刚破土而出,将要茁壮成长的小草,因此农民会很细心的弯腰下去,寻找着每棵被遗漏的小草,以此用锄子横插下去,斩草除根,以免再留后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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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前,法国著名反犹太案件“德雷福斯冤案”的主角——法国军官阿尔弗勒德·德雷福斯终被法国最高法院判定无罪。这起跨世纪冤案不但促使人们深省:在民愤和强权面前,本应以程序保障权利的司法,为何如此轻易地被扭曲?还促使法国作家左拉为德雷福斯控诉申冤,“知识分子”一词由此诞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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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愤对刑事司法的渗透是当前我国刑事司法面临的重大问题。刑事司法领域所探讨的民愤,是指一定数量的民众对影响其利益的国家刑事司法活动在诉讼外施加压力,并试图影响司法活动进程和结果的各种集体行为。由于民愤主体的不确定性,引发民愤的原因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民愤的存在有其自身合理性,但其具有非理性的特点,对民愤应客观评价。我国存在孕育民愤的土壤,民愤对我国刑事司法从程序到实体。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再到判决执行都产生着深刻影响。由此也带来诸多问题,对这些问题要正确看待,并予以矫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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