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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路政执法程序的法理价值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路政执法程序属于行政程序的范畴,对路政管理以及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有重大价值。《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公路法律法规已经颁布实施,从法理上找寻路政执法程序的价值,进而从多角度探索实现其法理价值的途径显得十分重要。 相似文献
213.
同性恋问题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已经引起人们相当广泛的关注。目前,世界范围内明确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虽为数不多,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趋势已经越来越突显。本文在法理的视野下从权利保护、法律规范、伦理道德三个层面来分析同性婚姻的合法性,以期探索同性婚姻在我国的合法化道路。 相似文献
214.
215.
本文从人类理性的角度探索人类社会的和谐基础。亚当·斯密的经济人理性让人性打上了经济的烙印;19世纪末以来,社会学家又鼓吹人性的社会化特性。当代社会,经济人理性和社会人理性共同构成人性的两个基本特征。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必然趋向“以人为本”,趋向和谐共识,趋向法理和谐。 相似文献
216.
先行行为概念自从斯鸠贝尔(Stübel)提出至今,在一个多世纪的发展中,其作为保证人类型之一,得到多数学者赞同和司法判例支持,在中国刑法学界更似乎是一种确认。但质疑先行行为保证人类型的学说在大陆法系国家曾间或出现。从世界范围内刑事立法上对先行行为保证人地位规定的历史变迁来看,明显呈现出对先行行为作为义务根据性从全面确认到严格限制的转变的特点。先行行为范围的不确定的根本原因在于先行行为保证人类型的法理基础的不同,从而造成先行行为是否保证人类型的困惑。遵循罪刑法定原则,考虑刑法体系的完整性,唯一结论只能是:否定先行行为保证人类型。 相似文献
217.
一、关系密切人独立构成斡旋型受贿罪的刑法法理分析 从立法角度而言,刑法究竟应对什么行为加以规制是有严格条件的.第一,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刑法对其加以规范的首要条件.刑法毕竟是人权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对普通危害社会的行为予以规范的.正如马克昌先生所说,只有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才能说明犯罪的根本特征,才能用以将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区别开来. 相似文献
218.
“法理台独”由来已久,是伴随着台湾分离主义的产生而产生的。最早图谋和提出“公民投票决定台湾前途”的是美国及其扶持的台籍分裂势力,民进党成立后,逐步将其理念化和纲领化。上台后,民进党又将“制宪”、“公投”等“法理台独”基本形式付诸实践,不断升级“法理台独”的冒险活动。但“法理台独”不会得逞,其冒险活动必将失败。 相似文献
219.
"三项重点工作"即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体现了对新形势下政法工作规律性的认识.立足于社会主义法治立场,从宪政视角对"三项重点工作"的内在逻辑关系进行梳理是十分必要的.三者间,社会矛盾化解是目标,社会管理创新是路径,公正廉洁执法是保障."三项重点工作"本身契合着宪政的精神,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一脉相承,其法理基础体现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和特征,具有鲜明的政治性、人民性、科学性和开放性. 相似文献
220.
在对《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后段的解读中,应将"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理解为违约金调减请求的权利成立要件,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理解为权利成立的法律后果。这一区分对应了违约金的双重功能,可为违约金调减请求提供更清晰的审理思路。成立要件的审理对应违约金的补偿性功能,适用诉讼法理;调减衡量因素的审理对应违约金的履约压力功能,部分适用非讼法理。根据现行法,"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的证明责任应由违约方承担,且不能转移。违约方的证明困难属于法官自由心证的范畴,在具体诉讼中可以通过事案解明义务缓解,但不改变证明责任、证明标准以及由此决定的本证与反证的区分。违约金调减衡量因素的调查不存在证明责任问题,应围绕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在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的交错适用中展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