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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刘权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5,(5)
中国土地制度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公有制结构,城市住宅用地制度经过一系列改革创新,有效地发挥了用益物权属性和功能,城市发展日新月异。然而,现有的农村宅基地制度,由于种种限制,还无法发挥它的用益权能,已成为制约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最大障碍。为此,必须对农村宅基地流转机制进行顶层设计。文章提出农村宅基地流转创新机制:通过巩固宅基地所有权,强化宅基地用益物权;通过主体资格创新、流转客体创新,建立共有产权、有偿取得、有期限使用、宅基地抵押、宅基地继承等宅基地流转机制;建立农村宅基地与城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平等、平权的基础上,先允许宅基地有限有条件流转。 相似文献
602.
知识产权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对同一知识产品享有同一的知识产权。共有是指所有权意义上的财产权共有,知识产权共有与共有在客体、权利内容、共有关系消灭的原因、价值取向等方面具有极大的差异性,准共有通常理解为所有权之外的财产权共有,这不能解释现代共有的发展现象。若将知识产权共有归属于准共有,尚须对准共有的概念作修正。 相似文献
603.
移动互联网史无前例地满足了人类追逐自由和个性的差异化需求,并对传统电信运营商的经营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为适应加速移动互联网时代,加速移动业务的规模发展,海南电信公司须以客户为中心,从组织架构、服务保障等方面,将天翼移动互联网应用以最便捷的方式送达客户的智能手机,让客户真正领略到天翼"移动改变生活"的价值,最终实现电信公司移动规模发展的目标。 相似文献
604.
按份共有具有物法属性和债法特征之双重面相,并因其团体色彩而逐渐向组织法"漫射",呈现出三层次的私法构造。《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份额和共有之债的规定多有不足,仅因处分多数决意外地强化了按份共有的团体色彩。按份共有各层次构造之间彼此渗透,尤其是份额与共有之债存在互斥关系,二者协力于按份共有在物法上的同一性和规则体系上的无缝隙,此消彼长,端赖于法政策之抉择;单就共有之债而言,并不因"物权化"而改变其债之属性,相反,宜采序列式构造,从而共有之债与份额乃至其内部的冲突均得依照该序列予以调谐。按份共有的三层次私法构造时更时新,对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等新型权利有更加优越的解释力。 相似文献
605.
正11月29日,由中国电信贵州公司主导、天翼产业链上下游商家共同参与的"贵州天翼产业联盟"宣告成立。近几年,贵州天翼用户群迅速增加,渠道发展稳步提升,终端销量、用户活跃程度、移动互联网流量均有显著增长,4G业务发展迅速推进,潜力巨大。为促进天翼终端产业的升级、变革与合作,中国电信贵州公司 相似文献
606.
李琳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5,(1):67-69
男女依照法律规定创设夫妻身份关系,依据身份关系自然引出财产关系,夫妻财产是夫妻共同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和保障,也因为夫妻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其财产制度也有特殊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由谁使用、由谁管理、收益如何分配及如何处分。如果没有约定,则依照法律的规定,婚前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有,婚后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相似文献
607.
608.
共有法律关系的效力包括外部效力与内部效力两个方面。在共有关系的外部效力上,不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皆由共有人对第三人承担连带债务;按份共有人对第三人享有不可分债权,而共同共有人则对第三人享有共同债权。共有关系的外部效力包括两种例外情形:法律另有规定或第三人与共有人另有约定。在共有关系的内部效力上,按份共有人之间按照各自的份额分享权利、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但由于共同共有人之间存在潜在的份额划分,当共有财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以共有物之外的个人财产承担补足清偿的共有人在共同共有关系结束时,享有向其他原共有人的追偿权。 相似文献
609.
作为现代投融资方式和公共产品供给方式的重大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基本内容为:政府和社会资本签署协议,授予社会资本特许经营权,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等工作,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当前,公共财政对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投入严重不足,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