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382篇 |
免费 | 18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3篇 |
工人农民 | 13篇 |
世界政治 | 69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篇 |
法律 | 836篇 |
中国共产党 | 81篇 |
中国政治 | 169篇 |
政治理论 | 31篇 |
综合类 | 198篇 |
出版年
2024年 | 3篇 |
2023年 | 35篇 |
2022年 | 30篇 |
2021年 | 21篇 |
2020年 | 31篇 |
2019年 | 28篇 |
2018年 | 8篇 |
2017年 | 17篇 |
2016年 | 15篇 |
2015年 | 48篇 |
2014年 | 108篇 |
2013年 | 108篇 |
2012年 | 120篇 |
2011年 | 124篇 |
2010年 | 83篇 |
2009年 | 111篇 |
2008年 | 109篇 |
2007年 | 66篇 |
2006年 | 76篇 |
2005年 | 56篇 |
2004年 | 49篇 |
2003年 | 30篇 |
2002年 | 41篇 |
2001年 | 34篇 |
2000年 | 31篇 |
1999年 | 10篇 |
1998年 | 5篇 |
1997年 | 2篇 |
1995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40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51.
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2002年被纳入《德国民法典》。法律行为基础瑕疵制度与我国现行民法中的重大误解制度、显失公平制度、附条件法律行为制度存在区别,并且具有独立的价值基础。因此,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引进此种制度,并对该制度实行分别立法的模式,将法律行为基础欠缺制度规定于总则编,将法律行为基础丧失制度规定于合同法编。 相似文献
52.
《岭南学刊》2021,(5)
瑕疵担保责任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在比较法继受中,大陆法系采取"双轨制"规范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英美法系以违约责任统一规制。我国《合同法》第111条被认为是关于"(物的)瑕疵担保"的规定,《民法典》"违约责任"一章中第582条承继了这一规定,将"质量不符合约定"修改为"履行不符合约定",发生同样的法律效果,即通过违约责任规制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这一修改主要起到了完善违约责任体系、呼应实质"债法"体系的作用,并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法条的解释范围应限缩于"物的瑕疵担保"。这一修改对于瑕疵担保责任制度中违约救济方式变动不多,主要是调整了其前后顺序;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补救措施,但应以诚实信用原则作为准则;退货应当区分合同与交易情况,其所获赔偿数因不同情况有不同范围;对于减价与损害赔偿只能择一请求。 相似文献
5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与出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一直是公司理论和实务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在影响股东资格认定的所有因素中,出资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因素。股东资格的认定与出资关系主要表现为:在不出资情形下,不能出资者不取得股东资格,不愿出资者可以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但必须要缴足应当认缴的份额;在出资瑕疵情形下,一般的出资瑕疵,可以认定出资人的股东资格,严重的出资瑕疵,出资人不能取得股东资格。出资证明书或股东凭证是证明出资人出资的物权性凭证,持有出资证明书或股东凭证的人并不表明其一定具有股东资格。 相似文献
54.
55.
56.
中国2010年颁行的两部刑事证据规定,对"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作了明确区分,并针对"瑕疵证据"和部分"非法证据"确立了可补正的排除规则。所谓"瑕疵证据",大都是侦查人员在制作相关证据笔录时存在技术性缺陷的证据。无论是从侵害的法益、违反法律程序的严重程度来看,还是从所造成的消极后果来看,"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都具有显著的区别,这也构成了对此类证据予以补正的主要理由。司法解释确立了"瑕疵证据"的范围、补正程序、补正的标准以及补正不能的法律后果。但是,无论是对"瑕疵证据"的界定,还是对此类证据的补正,司法官员都可能存在误读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因此,对于这一规则的运用,应保持审慎的态度。 相似文献
57.
仲裁协议是仲裁制度的基石,但仲裁实务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原因,或多或少仲裁协议存在瑕疵,本文拟通过解析瑕疵仲裁协议的效力,从而对瑕疵仲裁协议效力进行认定和补救,以期维护当事人的仲裁意愿,丰富和完善我国的仲裁理论,与国际社会接轨. 相似文献
58.
刑事和解制度是加害人与被害人直接对话协商解决刑事纠纷的方式,它具有公平价值、效率价值、节约司法资源等多重价值,以恢复正义理论、平衡理论、叙说理论为三大理论基础,并以正义价值为核心价值.司法正叉是一种矫正的正义,而刑事和解的正义价值就是对矫正正义的矫正,它的正义是"和谐的正义",是"无害的正义".但是,刑事和解从其产生开始就存在价值瑕疵,其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诸多的缺陷,为了避免它的缺陷所带来的弊端,我们必须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刑事和解制度,要明确界定刑事和解案件适用范围与适用刑事和解的前提条件,并且从程序上完善刑事和解制度的监督制约机制等. 相似文献
59.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