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77篇 |
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4篇 |
世界政治 | 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1篇 |
法律 | 55篇 |
中国共产党 | 23篇 |
中国政治 | 44篇 |
政治理论 | 10篇 |
综合类 | 29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10篇 |
2022年 | 4篇 |
2021年 | 4篇 |
2020年 | 3篇 |
2019年 | 4篇 |
2018年 | 2篇 |
2017年 | 2篇 |
2016年 | 4篇 |
2015年 | 3篇 |
2014年 | 10篇 |
2013年 | 14篇 |
2012年 | 17篇 |
2011年 | 15篇 |
2010年 | 13篇 |
2009年 | 14篇 |
2008年 | 18篇 |
2007年 | 9篇 |
2006年 | 6篇 |
2005年 | 6篇 |
2004年 | 3篇 |
2003年 | 3篇 |
2002年 | 3篇 |
2001年 | 1篇 |
2000年 | 5篇 |
1999年 | 2篇 |
1997年 | 1篇 |
1996年 | 1篇 |
1993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8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71.
日本明治前期文学与中国“五四”时期新文学无论是在其赖以产生的历史文化背景上,还是在所面临的问题以及文学本身的内容上,都是既相似、又不同,因而也就具有一定的可比性。中日两国近现代文学发展史上的一个类同现象声讨封建制度、反思传统文化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可比的基础,然而因其发生的时序及文化土壤的不同,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二者的领导力量各异,二是二者的文学传统不同 相似文献
172.
新技术环境下视频游戏抄袭导致开发商难以回收成本,法律规制势在必行.视频游戏抄袭侵权判定的核心在于实质性相似的判定,思想与表达的界分是关键.“接触+实质性相似”规则是版权侵权判定之法律适用的理论概括和司法总结.而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吸收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导致视频游戏版权侵权判定面临现实困境.因而有必要在研究他国版权法的基础上,辅之以案例研究,在我国《著作权法》修改之际,提出视频游戏抄袭版权侵权判定的有效路径. 相似文献
173.
174.
“整体视觉效果”侵权判断方式是各国或地区在外观设计侵权中普遍采用的方式。其一方面沿袭了混淆理论的基本框架,另一方面承载着保护设计创新的制度需求。为保护设计创新,这种侵权判断方式需要不断进行修正,从而导致侵权判断逻辑扭曲。尽管如此,保护设计创新的制度需求依然难以完全实现,遑论这种侵权判断方式主观性强,结果难以预见。鉴于外观设计的表达属性,版权实质性相似侵权判断方式为此提供了值得探讨的解决路径。 相似文献
175.
176.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21,(2)
在新媒体时代,人们的阅读模式有了进一步变化,听书逐渐成为一种广受欢迎的阅读方式。与此同时,因有声读物市场不规范,导致相关侵权事件十分猖獗。为了维护文字著作权人的权益,解决有声读物著作权困局,首先应对有声读物分类规范,具体可将其分类为机器转换型、人工朗读型与广播剧型,并研究各个种类是否具有可版权性。其中,朗读型有声读物不符合著作权中作品的独创性要求,也不满足表演的艺术性标准,而是一种复制行为。在实践中,可适用接触+实质性相似规则作为侵权判定的原则性方法,具体可将整体观感法与重合比例统计法组合套用,为朗读型有声读物的著作权问题侵权判定提供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177.
张亚楠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22,(1)
政府数据开放作为一项纲领性的政策要求,是开放政府运动的必然结果。知情权作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数据开放的逻辑起点,极易引起实务界和理论界的认知混淆,相似说、交叉说、独立说便是不同学术观点的争鸣。关于政府数据开放性质的认定,相似说、交叉说一度占据主流,但随着政府数据开放实践的深入、《信息公开条例》立法框架的变更、政府数据开放流程的确立,独立说受到关注。通过对贵州省贵阳市政府数据开放立法实践的深入分析,政府数据开放的功能定位、专业立法模式契合了独立说的基本观点,也迎合了开放政府的基本诉求,释放出政府数据开放的内在活力。因此,基于独立说的性质判定,我国政府数据开放立法应以政府数据增值利用权的实现、数据财产性价值的发掘、专项立法模式的选择为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178.
某年3月23日,某技术员比对一起特大人室盗窃案时,对现场提取的指印标注了38个细节特征点录入到指纹自动识别系统中(见图1),系统比中一犯罪嫌疑人甲某,无论是从指印的纹型、形态、纹线的流向还是中心到三角的距离、38个细节特征的种类、位置以及伤疤的位置、面积均一致,查中概率为100、排名第一、得分1000. 相似文献
179.
作为排除性法则,思想表达两分法在排除思想的著作权属性的同时,并未肯定表达方式的著作权属性。作品中可享有著作权保护的,应该是整体性的表达。无论是思想与表达方式如结构,都不能单独成为著作权的客体。在教材与教辅之著作权争议中,以教材为基础的同步教辅如果仅仅使用了教材的抽象结构,不构成侵权,因为与作品分离之后的抽象结构不属于表达和作品。实质性相似、替代性使用和转化性使用之认定,也都应该以整体性表达为基础。 相似文献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