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8997篇 |
免费 | 369篇 |
国内免费 | 1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90篇 |
工人农民 | 149篇 |
世界政治 | 66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5篇 |
法律 | 10765篇 |
中国共产党 | 1724篇 |
中国政治 | 10626篇 |
政治理论 | 958篇 |
综合类 | 431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9篇 |
2023年 | 186篇 |
2022年 | 247篇 |
2021年 | 424篇 |
2020年 | 389篇 |
2019年 | 342篇 |
2018年 | 99篇 |
2017年 | 192篇 |
2016年 | 352篇 |
2015年 | 725篇 |
2014年 | 1805篇 |
2013年 | 1988篇 |
2012年 | 2179篇 |
2011年 | 2299篇 |
2010年 | 2163篇 |
2009年 | 2315篇 |
2008年 | 2661篇 |
2007年 | 2185篇 |
2006年 | 1997篇 |
2005年 | 1528篇 |
2004年 | 1143篇 |
2003年 | 998篇 |
2002年 | 973篇 |
2001年 | 885篇 |
2000年 | 793篇 |
1999年 | 159篇 |
1998年 | 57篇 |
1997年 | 54篇 |
1996年 | 15篇 |
1995年 | 12篇 |
1994年 | 18篇 |
1993年 | 8篇 |
1992年 | 19篇 |
1991年 | 21篇 |
1990年 | 16篇 |
1989年 | 18篇 |
1988年 | 7篇 |
1987年 | 3篇 |
1986年 | 6篇 |
1985年 | 5篇 |
1984年 | 5篇 |
1983年 | 7篇 |
1982年 | 3篇 |
1981年 | 6篇 |
1980年 | 10篇 |
197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00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 毫秒
141.
法律适用过程中,不仅法官为居中裁判而需要进行法律发现.而且当事人及其律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亦需要进行法律发现。因为,法官的法律发现会存在知识、能力、认识的局限,而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就具体个案提出的辩护意见或代理意见.作为律师法律发现的载体,对于弥补和完善法官法律发现的缺陷,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事实上,众多的律师辩护意见或代理意见能够说服法官并得到法官的采纳,便是例证。虽然法官和律师所处的立场、所代表的利益不尽相同,但都应遵循共同的法律发现规则。目前,对法律发现的研究大多由法官来推动和开展。律师作为最经常与法律发现打交道的职业群体之一,亦很有必要重视和研究法律发现理论,以共同推进法治实践。所谓法律发现:是指发现处理案件的法律依据的活 相似文献
142.
杨冬梅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3,17(4):36-40
从我国目前非公有制企业的实践来看,实行民主管理已经成为许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逐渐被提上了重要位置。目前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立法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必须对非公企业民主管理立法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43.
144.
美国证券规章制定的监督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非正式监督,各种监督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其监督过程是一个由过程到结果的监督,是监督主体对其程序和实体合法性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相对于美国证券制定的监督体系,我国尚存在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有必要借鉴美国经验,完善我国证券规章制定的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45.
146.
循环经济发展与法制建设 总被引:4,自引:2,他引:2
我国传统的环保立法观念是"污染一治理",这种模式并不能达到治理污染的效果.综合污染控制作为一种新的环保方法,日益受到西方发达国家环境法学界的关注,其根源于循环经济的新理念.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实现了将循环经济法制化和社会化,运用法律规范推动和保障循环经济的发展和循环型社会的形成.我国在循环经济立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未来仍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应当通过明确立法目标和任务,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47.
陆静 《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02,(6):94-96
迁徙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在近代得以确立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迁徙自由兼有人身自由和社会经济自由的性质,各国在确认迁徙自由的同时都规定了相应的限制。我国应在把握世界各国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本国现实进行迁徙立法。 相似文献
148.
149.
所谓骗逃铁路运费的行为,是指以铁路运输合同的“合法形式”为掩护,匿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数量,以相对较低的货物运价号替代相对较高的运价号或者以相对较少的重量(数量)替代实际承运的重量(数量),甚至以重复使用货票隐瞒货物运输真实情况等为手段,不支付或者少支付对价,致使铁路所付出的劳务本应得到的财产性利益不能依法实现,具有隐蔽性强、情况复杂、界限模糊的行为。从目前查办案件的实际情况看,共有十几种骗逃铁路运费的方法、手段。最为常见的是匿报货物品名少支付运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