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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现代社会工伤事故频发,对工伤损害进行补偿最重要的两个法律制度是工伤保险和侵权损害赔偿(从引发事故责任主体划分,工伤事故可分为本单位侵权工伤事故和第三人侵权工伤事故。本文只探讨第三人侵权工伤事故)。但关于两种赔偿间的关系,理论及实务界均有争议,见仁见智。  相似文献   
132.
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虽然与我国的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立法目的不同,但由于针对的是生效的判决,从立法结构看,都属于非通常诉讼程序。我国第三人撤销诉讼制度不能依通常诉讼程序,而只能依再审程序审理,这是最为经济有效的解决争议的方法,也是符合司法效率原则的途径。  相似文献   
133.
134.
本文阐释了利他契约的概念、特征、主要类型,并就其与相关概念的区别进行比较分析。旨在对进一步的合同法立法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5.
新《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两种确定第三人的标准。第一标准,即"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标准,该种标准将第三人限定为行政程序中的相对人,且"没有提起诉讼"又可以做"实质意义"和"描述意义"两种不同的理解。第二标准,即"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标准,该种标准之下,与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存在民事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不宜列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在行政复议变更原行政行为引发行政诉讼的案件中,不宜将原行政行为作出机关列为第三人。  相似文献   
136.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48条规定了"裁判生效后的新事实",并且规定新事实的效力在于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新事实所引发的后诉。但从民事诉讼基础理论以及我国多年来关于"一事不再理"的司法实践出发,后诉是否应被法院受理并非取决于"裁判生效后是否发生新事实",而是取决于新事实所引发的后诉是否不受前诉裁判效力的约束或者该诉是否具有诉之利益。而这种情形在给付诉讼当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同时,从司法解释第247条与248条的关系来看,"新事实"是开启新的诉讼之诉讼要件,而非实体要件事实。因此当新事实不成立时,应按照第247条规定驳回起诉。  相似文献   
137.
行政登记是行政机关广泛使用的行政管理手段,它的成立、变更与撤销涉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方方面面的权益。本文从诉讼的角度,探讨行政登记对行政第三人造成侵权时的法律救济问题。  相似文献   
138.
新的《物权法》首次规定了不动产的异议登记制度。可以说异议登记制度的建立是我国不动产登记的一大进步。这项制度建立的目的在于阻断登记的公信力,保护真正权利人的利益,同时有效地协调第三人的利益。但是由于该项制度的刚刚起步,法律对其的规定还不够明确。本文就《物权法》中未明确规定的不动产异议登记期间登记权利人能否转让其不动产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不动产异议登记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39.
社会权在我国宪法中被广泛规定,但作为治国安邦总章程的宪法远未成为生活规范,故增强宪法的法律化是强化社会权效力的根本路径。比较西方立宪和行宪经验,强化社会权效力,首先,应在宪法规范中明确权利保障方式,设定司法对宪法的审查范围或建立违宪审查机构,以增强宪法的法律化。其次,借鉴西方护宪、行宪历程,应当采取必要、适当的策略维护宪法效力。另外,着眼我国司法的非独立性和政治性,以及宪法凸显基本权利第三人效力的现实,必须通过社会权第三人效力来实现社会权在私法中的保障。  相似文献   
140.
袁钢赤 《学理论》2008,(20):75-77
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保护制度的日臻完善是推动我国物权制度走向成熟的题中之义。要建立完善的物权变动中的第三人保护制度,有必要对法学界关于保护物权变动中第三人利益保护的理论研究和制度设想进行较为全面的考察和研究。反思传统物权理论中各种单一的物权第三人保护方法的缺陷和不足,分析各种保护思路的利弊得失,并在全面预设其制度功能(即设计该制度的应然效果)的基础上确立对物权变动中第三人利益给予区分保护的思路,期待引起中国物权立法者的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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