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504篇 |
免费 | 15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2篇 |
工人农民 | 2篇 |
世界政治 | 14篇 |
法律 | 228篇 |
中国共产党 | 25篇 |
中国政治 | 152篇 |
政治理论 | 36篇 |
综合类 | 6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4篇 |
2023年 | 99篇 |
2022年 | 93篇 |
2021年 | 71篇 |
2020年 | 38篇 |
2019年 | 42篇 |
2018年 | 5篇 |
2017年 | 3篇 |
2016年 | 4篇 |
2015年 | 8篇 |
2014年 | 14篇 |
2013年 | 25篇 |
2012年 | 10篇 |
2011年 | 9篇 |
2010年 | 10篇 |
2009年 | 11篇 |
2008年 | 17篇 |
2007年 | 11篇 |
2006年 | 9篇 |
2005年 | 5篇 |
2004年 | 4篇 |
2003年 | 1篇 |
2001年 | 2篇 |
1999年 | 3篇 |
1996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52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46 毫秒
431.
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利于经济的持续提升,利于社会的快速发展,但随着人工智能深入到各个领域,在离不开人工智能的同时,人工智能侵权问题也日益突出,并且涉及生活各个方面,难以忽视。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护个人权益和社会利益,法律在人工智能领域的监管和规制措施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将探讨法律对人工智能侵权现状可行的监管与规制思路,包括加强立法保障、完善侵权责任制度、加强监管等方面。 相似文献
432.
人工智能在全世界范围内已经变得炙手可热.国内在顶层设计上给予了人工智能极大的支持,实践领域也积极将人工智能纳入法律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尽管如此,在承认人工智能法律应用上仍然存在重重障碍.在法的制定和实施上,立法者还不具备数据思维,自动化执法可能导致程序正义受损,而且由于智能裁判的特点,法官的接受意愿并不高.此外,人工智... 相似文献
433.
田炜健 《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23,(4):54-62
算法权力在劳动领域的异化,侵害了劳动者人身和财产权益。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制算法权力的异化,实践与理论研究多将重心置于事前预防与事中监管中,较少考虑事后救济。由于平台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难以认定、平台与劳动者之间具有极大的不平等关系、算法技术专业性给算法监管带来的阻碍、算法权力异化下劳动者的假性自愿等困境,现阶段难以通过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真正规制劳动领域的算法权力异化。本文建议以完善劳动者的救济路径为导向,将对劳动者的救济落实到位,使劳动者可以救济、能够救济、愿意救济,从而规制算法权力的异化。 相似文献
434.
鲁慧雯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2023,(1):50-55
司法裁判压力与日俱增,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司法裁判找到了新的出路,其具有客观性、高效性等优势,但可能面临与法官独立审判原则相冲突、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冲击司法公正原则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作为“燃料”的数据在应用中存在障碍、核心算法技术存在风险、人工智能与司法裁判的融合存在不适性。进行规制时,应当明确人工智能技术的角色定位,将其作为法官进行司法裁判的工具,增强人工智能在司法应用过程中的透明度,合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实现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有效运用。 相似文献
435.
算法认知偏差不仅扭曲事实,还影响人工智能法律规制质效。法学文献中的“算法”常用于指代影响权益的人工智能系统。不同于传统编程,机器学习算法是通过向数据学习以形成模型。数据、算力、AI框架、模型框架、人为干预等因素深刻影响算法作用的发挥。算法并不是对利益得失的精巧算计。大部分算法也不具有排他性的财产属性。算法是人工智能体系中相对透明和确定的因素。“算法黑箱”并非人为“黑幕”,而是因基本原理所限导致的验证性和解释性的不足。滥用算法概念会导致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的失焦、失据、失鹄、失度。数据法与专门立法相结合是人工智能规制的恰当立法形态。过度强调算法不仅造成权利、产业和科技目标难以调和,还可能导致过度监管。算法只有在以人的责任为基础的人工智能系统中才能得到稳妥规制。我国未来应该制定人工智能专门立法。业已开展的算法治理不宜过度冒进,宜审慎处理好当前与未来、名义与实质、规范与发展的关系。在准确的算法认知指导下,算法备案和公示的问题能够得到良好解释和妥善解决。 相似文献
436.
437.
在复杂产品的关键质量特性(Critical-to-qualityCharacteristics,CTQ)识别中,传统方法应用于不平衡数据时会表现出有偏性,即对占类别比例较小的不合格产品识别的性能明显劣于占比例较大的合格样本。为解决以上问题,提出了基于ReliefF改进算法的复杂产品高维不平衡数据集CTQ识别方法,利用改进ReliefF特征选择算法的评价标准降低不平衡数据中有偏性的影响,从而有效识别CTQ,并通过算例验证了该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相似文献
438.
盛浩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23,(4):122-136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在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发生颠覆性变革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技术风险。从刑事法治的角度来看,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处理不透明、生成过程不可控、输出内容复合性,以及技术滥用等蕴含着较大的犯罪风险,极易造成严重的危害结果。生成式人工智能带来的犯罪风险使刑法出现了行为规制缺漏、责任判断困难等问题,并对刑法人类中心主义造成了冲击。对此,刑法应当树立与智能时代相适应的基本理念,坚持刑法立法与刑法解释并重,兼顾安全保障与技术进步,在前瞻思考与现实理性之间实现有效平衡。在具体应对路径上,可以通过解释路径解决行为规制和责任归属问题,立法路径弥补现有规范的行为规制漏洞,并在刑法中明确服务提供者的保证人地位和刑事监管义务。 相似文献
439.
农村电商在现代化数字经济中的发展和扩张,对农村社会的环境、资源、安全等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和威胁,农村社会面临着来自本地化、电商市场和全球化的三重风险。基层治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压力,风险治理成为主要议题和任务。农村电商显著的经济效应和社会影响力,使基层政府不得不从打击、遏制的强制性行动转变为淡化风险并采取扶持发展的姿态。然而,基层政府淡化、压制风险的方式并没有消除风险,反而使风险日渐成为问题。基层政府碎片化的治理方式、新兴产业治理边界的模糊性、数据要素扩张风险的不可控等因素使风险治理陷入困境。基层政府应构建常态化风险治理体系、提高联治力、建构补偿数字资本主义风险的机制等,从而减弱农村电商生产运营产生的风险,改善基层社会运营状况,发展产业的安全性和自由度。 相似文献
440.
算法推荐作为信息分发和传播的新范式,正悄然影响甚至主导青年价值观教育场域。对算法推荐的技术机理与动态演化进行逻辑释析,以揭示算法推荐的价值观负载性。基于此,从价值逻辑转向资本逻辑、公共职责转向用户偏好、真实环境转向拟态环境、现实交往转向网络圈群的二元维度整体性廓析算法推荐,发现其给青年价值观教育带来冲击主流意识形态、阻隔思想引领、消解主流价值观、加剧群体极化与价值分化的现实困境。重塑算法场域环境生态、以视域融合强化思想认同、提升主流话语传播力、培育大学生思考力等,应是突破算法推荐视界下青年价值观教育教育困境的重要进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