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946篇 |
免费 | 2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2篇 |
工人农民 | 10篇 |
世界政治 | 48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4篇 |
法律 | 319篇 |
中国共产党 | 97篇 |
中国政治 | 316篇 |
政治理论 | 34篇 |
综合类 | 108篇 |
出版年
2024年 | 8篇 |
2023年 | 37篇 |
2022年 | 47篇 |
2021年 | 38篇 |
2020年 | 79篇 |
2019年 | 15篇 |
2018年 | 12篇 |
2017年 | 10篇 |
2016年 | 17篇 |
2015年 | 20篇 |
2014年 | 75篇 |
2013年 | 62篇 |
2012年 | 60篇 |
2011年 | 69篇 |
2010年 | 75篇 |
2009年 | 80篇 |
2008年 | 69篇 |
2007年 | 56篇 |
2006年 | 44篇 |
2005年 | 33篇 |
2004年 | 33篇 |
2003年 | 7篇 |
2001年 | 1篇 |
200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94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直播带货是借助互联网平台特别是社交平台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在政府大力支持和互联网平台的带动下,目前直播带货成为电商助农新模式,在解决农产品销售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直播带货发展过程中也面临供应链能力、产品质量保证等不少问题,需要通过政府、平台和行业协会等主体协同作用促进直播带货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2.
伴随电商直播时代的到来,青年带货主播的劳动激励机制从"礼物打赏"转变为"带货提成",其工作形态也从情感劳动转向数字化表演劳动。数字化表演劳动是指主播通过"养号"、组团、打造"人设"、激活消费者体验等方式,创造出一种区别于线下的购物剧场,从而将粉丝的观看量转化为消费者的订单量。由于主客观方面的限制,基于数字化表演劳动的直播带货会形成不稳定的短期化就业。但"离场"后的主播并不完全切断与直播的联系,而是将数字化表演劳动后置为一种能随时"返场"的就业选择,以此更主动、更具弹性地应对不确定的未来生活。在此背景下,我们需要创造精准服务各类青年数字劳动者的良好制度环境,促使其成为壮大数字产业的生力军和推进数字治理的新力量。 相似文献
3.
简论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游戏已经产业化,目前我国网络游戏在产业链中处于弱势地位,其市场的背后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混乱现象,必须从政策上、人才上、宣传上加大对于网络游戏研发的支持,加强对于网络游戏不良内容的监管,从各方面促进网络游戏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虚拟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困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网络游戏虚拟物的转让和交易所引发的法律问题是目前的热点问题。我国关于虚拟物的保护有些是从"虚拟物权"角度去讨论的。从法院判决结果来看,我国第一个虚拟物案例似乎也没有对虚拟物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可能性进行探讨。法院的判决理由主要是,虚拟装备是无形的,在网络游戏环境中是无形财产的一种,所以应该获得法律上的适当评价和救济。我们理 相似文献
5.
一、何谓“私服”关于“私服”,目前在我国尚无法律意义上的权威解释,唯一可循的是我国新闻出版总署等五家单位于2003年12月28日联合颁布的《关于开展对“私服”、“外挂”专项治理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其 相似文献
6.
7.
陈天桥的目标不是世界最大的网络游戏运营商,而是网上迪斯尼。陈天桥敢于做这样的梦是因为他选对了行业:中国有世界最多的人口,互联网是世界最具变数的行业,这两个时势造就了今天的网络英雄陈天桥。 相似文献
8.
治理网络游戏成瘾是青少年成长发展辅导的系统工程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陆士桢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5,24(6):1-8
互联网的迅速兴起是科学技术发展创新的重要标志,也因此给青少年带来了思维、交往等模式的变化而形成了社会性的冲击,很多青少年陷入网络瘾癖不能自拔。治理青少年网络游戏成瘾的问题应是一个青少年成长发展辅导的系统工程,绝不能片面地指责网络,更不能简单地割断青少年与网络间的联系。我们需要做的:一是研究青少年发展需求,检讨青少年的生活状态,为青少年创造一个快乐成长的客观环境;二是加强青少年成长团体的建设,为孩子搭建平等交流的人际环境平台,尽可能在青少年个体的生存环境中建设起畅通的倾诉、沟通管道;三是进入孩子们的网络世界,更直接地了解虚拟世界里的孩子,更多学会掌握现代社会信息交流的工具,在现代技术的平台上与孩子共同成长。 相似文献
9.
10.
本文首先给出包括“虚拟物”在内的若干术语的使用说明,接着讨论了虚拟物的范围、形式、分类和一般虚拟物的特征,说明了虚拟物法律保护的必要性和保护延及的范围,阐述了可受法律保护的虚拟物的特征,探讨了可受保护虚拟物的财产权性质,认为虚拟物不宜采用物权保护,虚拟物具有着作权属性和债权属性,最后给出了虚拟物法律保护的制度设计方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