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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岳光辉 《行政与法制》2002,(8):24-2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对该条的理解,公安机关一般认为,听证的法定范围,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这3种行政处罚。但笔者认为,对该条的理解,还应注意“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中的“等”字。众所周知  相似文献   
262.
关于“一事不再罚”的理解和适用。所谓一事不再罚,是指行政主体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理由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是,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显然不完全等同于“一事不再罚”;它对“一事不再罚”的行政处罚种类有所限定,即规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处以两次以上罚款,但可依法以其他形式进行处罚,比如可以给予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这是属于并处和多个处罚的问题,而不再是“一事不再罚”的问题。所谓并处是指同一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  相似文献   
263.
限制养犬--私权与公法的碰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澄平 《前沿》2003,(9):130-131
本文主要阐述饲养宠物犬属于公民的私权,论证了除强化防疫免疫等措施外,以公法的高收费、高罚款等规定来限制公民饲养宠物犬是不符合法理的,指出了与时俱进科学立法、文明执法和通过德治教育来共建文明社区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264.
东莞市公安局推出四项“惠民”之举,包括“四微”(微视频、微动漫、微电影、微游戏)打造“安全达人”、交通违法罚款“微信付”、新领驾驶证“快递送”、工程建设消防审批“就近办”。  相似文献   
265.
<食品安全法>中"十倍赔偿"的规定在我国法律中当属首创,为准确适用这种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新法实施中应注意一些问题:首先须明确其内涵,厘清民事赔偿与行政罚款的区别;然后要理解其作用,明确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义;最后认定其责任,确定赔偿的条件及数额.同时,对于食品安全法中惩罚性赔偿的不足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266.
蔡蓉英 《公安教育》2007,(12):32-35
<正>警察公共关系意识,是警察公共关系的灵魂,是警察应该具有的基本素质的核心,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一旦缺失,必将对警察公共关系活动造成不利的影响,并危及实际的警察公共关系状态,危及警察在公众中的良好形象,后果是相当严重的。本文在深刻反思郴州交警限速罚款败诉案教训的基础上,探讨了警察公共关系意识的培育问题。  相似文献   
267.
竺效 《法学》2007,(3):6-15
在松花江水污染事故的行政处罚已经封顶、侵权损害赔偿诉讼可能但尚未能被受理的情况下,探讨建立生态损害填补责任制度尤显必要。生态损害是危害行为直接指向生态环境本身的一种损害,它不同于以生态环境为媒介而最终表现为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精神损害的传统的环境侵权损害。可以以恢复费用法为评估基础,将生态损害具体类型化为防范性措施费用、清除措施费用、修复性措施费用、附带损失和象征性损害。应建立以民事诉讼法为基础、以环境公民诉讼为借鉴的生态损害填补诉讼制度,赋予中央和地方各级环境保护执法部门生态损害填补诉讼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268.
妙语连珠     
胡庆军 《求贤》2011,(8):27-27
●在美国。罚款是为了交通管理,而中国交通管理是为了罚款。——美国一女记者跟随中国长途运输卡车司机跑了一趟后。深有感触地说  相似文献   
269.
3月1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布2011年度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就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制定明确表示,考虑到居民、网民普遍反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中"居民不遵守分类要求将罚款"的条款已被删除。该条例11月有望表决通过。  相似文献   
270.
孙志云 《江淮法治》2011,(17):48-48
近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条例》,在机动车道行乞和驾驶人在车道上施舍均被列为禁止行为。严重者将面临50元罚款。此条消息引起了广泛争议,这一规定是否有违“以人为本”原则?立法的目的何在?在秩序与安全中应该如何取舍?本期“一家之言”围绕这个话题展开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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