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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正>一场阻击雾霾的硝烟,历经一年多的喧嚣,在人们的观念和行动两方面都没有留下多少改变的痕迹,社会生产方式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基本依旧。5月初的一个晚上,上海蒙蒙春雨后,我走出办公室,骑自行车回宿舍。夜色中,雾霾紧紧笼罩着大地,仿佛身处人间仙境。但空气的厚重和异味,让我清醒地知道,这分明是人间地狱。我憋着气,艰难地骑行到住处,立即奔向洗澡间。但嗓子因受了刺激引起的咳嗽,使我只能草草洗漱完。仰面躺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干咳声在房间里静静回响,也逼得我眼泪直流。 相似文献
952.
有个河南小伙子叫付永伟,是个80后。2005年,高中毕业的付永伟来到北京,在东城区一家公司当保安。24小时在岗,小付觉得工作很枯燥。他经常站在公司门口,望着人群,给自己“放风”。每当有邮递员蹬着自行车经过时,他的目光都追出很远。 相似文献
953.
22名被确定监视居住的妇女,年龄最大的39岁,最小的只有19岁。她们带着脱离贫困的梦想进入城市,却把自己怀孕的身体变成作案的道具。这于这个正在经济上不断攀升,正为拥有更多繁华都市而自豪的社会来说,她们的罪恶,她们的不幸,又何尝不是另一种真实的印记和污点呢? 相似文献
954.
马源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6)
盗窃罪与抢夺罪的界分,有新旧两种标准.“旧说”以行为人主观上认为是秘密或公然的偷抢行为作为界分标准,“新说”以是否以对物平和的方式抢夺他人紧密占有的财物、具有致人伤亡可能性作为界分标准.公开盗窃超出盗窃罪所能容纳的社会危害性的范畴,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刑法中也有相应佐证;“旧说”主客观具有一致性,不会扩大抢劫罪的犯罪圈,适应我国当前复杂的刑法实益. 相似文献
955.
毒品作为违禁品,不具有财物的属性,不属于盗窃罪的对象。盗窃毒品情节严重,应当是定罪情节,而非量刑情节。明知是毒品而盗窃,又贩卖或者非法持有的,以贩卖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非明知是毒品而盗窃,属于对象认识错误的问题,以盗窃罪论。事后又贩卖或者非法持有的,按照吸收犯的处理原则,以贩卖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956.
徐猛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3):48-51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信息化和交通业蓬勃发展,其在给人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利用交通工具远距离流窜作案提供了新途径。而此类案件中,以远距离流窜盗窃较为普遍。因此,从信息化背景下流窜盗窃案件频发的原因剖析出发,结合案件的特点深入分析案件的侦查困境,寻求此类案件的侦查对策,对当前侦查实务工作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57.
齐道一 《党员生活(武汉)》2014,(7):26-27
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调研时的重要讲话,在我们心里触动很大。追忆焦裕禄同志的音容笑貌,感念他忠于党、忠于人民短暂而光辉的一生,同样作为地方带头人,我的思想灵魂受到了一次深刻洗礼。焦裕禄在兰考一年多,几近走遍全县的每寸土地;下乡时,住的是农民养牲口的棚子;县委有汽车,他却坚持骑自行车;天降大雨,他冒雨勘察内涝情况,获取水患第一手资料;潜心工作时,他强忍着肝痛竟然将藤椅抵出一个窟窿……“焦裕禄同志给我们留下了那么多,我们能为后人留下些什么?”总书记的话犹在耳边。 相似文献
958.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9,(4):125-131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概念包括刑事危害性与社会危害性两个方面,但书是社会危害性理论的规范表达,并与分则犯罪构成之间存在补充关系。《刑法修正案(八)》增列入户盗窃是为了加大盗窃罪打击力度,更好地维护公众住宅和财产安全。有鉴于此,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应适当放宽入户盗窃中户的范围。入户盗窃入罪与数额无关,其积极构成要件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消极构成要件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相似文献
959.
肖凤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3,15(10):16-17
本来是一起毫无争议的入室盗窃案,却因一人加入而新生变故。王某和蒋某共同入室盗窃一保险柜,因暂时未打开保险柜,遂邀请刘某一同撬开保险柜,得手后三人共同分赃并销毁保险柜及各种证件。那么,对于新加入的刘某来说,是构成盗窃罪还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亦或是帮助毁灭证据罪?针对该疑问,本文结合刘某的具体犯罪行为以及相关刑法理论,最终得出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960.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后,对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行为进行单独犯罪化处理。司法实践中,应结合具体情况,对多次盗窃进行司法认定。“多次盗窃”可界定为一年以内三次以上非较大数额的一般盗窃。应当将盗窃预备、中止、未遂行为纳入“多次盗窃”的认定范围,当且仅当纳入多次盗窃认定范围的各盗窃行为均系未完成形态时,多次盗窃构成的盗窃罪才可能存在未完成形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