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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82.
《行政法学研究》2017,(4)
1979年至1989年十年间,大量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民和企业不服行政决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单行法主要分布在税收、行政收费、金融、资源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管理领域。分散的单行立法建构了有限的行政案件范围,将可诉行政行为限定为行政决定,将可获得司法保护的权利限定为人身权与财产权。这一时期行政案件的审理程序主要适用《民事诉讼法》(试行),单行法仅在《民事诉讼法》之外规定了原告资格、起诉期限、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等行政诉讼制度,并确立了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为原则的行政强制执行体制。早期行政诉讼立法直接影响了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结构和内容。 相似文献
83.
《中国法学》2017,(6)
在混业金融背景下,网络借贷平台不宜被强制分割和限定为信息中介与小额贷款机构。管控型的监管模式不仅滞后于社会对平台监管的需求,也损害了网络借贷产业的发展和监管的公信力。为了实现与产业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维护之间的平衡,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监管应当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在监管理念上,推动监管成为内生因素,以公共产品供给为理念变革网络借贷平台法律监管的核心规则;在监管策略上,调整既有的风险隔离策略,以功能主义与类型化为导向开放平台的中介类、增信类、借贷及衍生类业务,构建一体化的网络借贷平台监管规则;在风险控制上,事前准入应引入产业发展、市场竞争与准入公平等考量,事中监测应通过穿透式监管识别业务属性并导入相应的指标体系;在信息监管上,强化信用评级、信息披露等信息性监管和投资者教育等公共信息服务;在风险分担上,加强投资者权益救济,完善风险基金、责任保险等风险分担机制的建设。 相似文献
84.
商标争议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可以因当事人提交新的证据、法院依职权取证等情形引起的举证范围的改变而发生根本性变化,这容易导致司法权与行政权的混淆、原告的利益受到侵害、法院的裁量权失去约束,从而影响司法公正。为维护司法权威,平衡各方利益,法院对待商标争议举证责任,应恪守"以法律审为原则,以事实审为例外"。 相似文献
85.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决定着司法机关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范围、受行政主体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权范围以及行政终局裁决权的范围。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过窄,有关条款的表述束缚了司法自由裁量权的发挥,同时有关排除性事项的规定也失之宽泛。为完善现行立法,可考虑在保持原法条整体性和立法逻辑结构不改变的情况下,适当扩大可诉列举事项的范围,缩小排除性事项范围,发展新的诉讼类型,最终实现受案范围的列举式立法向概括式立法的转变。 相似文献
86.
87.
付凤鸣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2):138-144
在对正当防卫进行具体分析时,其中的不法侵害之紧迫性的判断标准一直是非常难以认定的问题。而不法侵害之紧迫性成立与否的判断标准会直接影响正当防卫是否成立的具体认定。尽管不法侵害之紧迫性并不是正当防卫认定过程中的唯一考虑因素,但为了有效地解决正当防卫认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议,就需要对诸如正当防卫之不法侵害的紧迫性判断标准等问题予以一个刑法教义学意义上的类型化建构。 相似文献
88.
89.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l款第6项是行政给付进入诉讼救济的规范基础,但是因其就给付形态的规定过于模糊,导致当事人救济中获得的判决形式不明。将“不依法给付行为”作动态解释,它可以分为“消极不依法之不给付、少给付行为”、“积极不依法之不给付、少给付行为”以及“不依法之完全给付行为”,相应地分别对应履行判决、撤销判决和确认判决。 相似文献
90.
本文作者Radaphat博士是泰国行政法院办公室的研究人员,致力于推动本国行政法院的信息化建设。Radaphat博士结合泰国行政诉讼程序的具体特点,将泰国与韩国的信息化建设成果进行了对比,并提出了依托韩国的司法信息化建设经验,进一步推动泰国行政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建议和思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