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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案情]肖某为开发矿山的私营企业董事长,因开矿手续不全不能按期开工生产。刘某得知此事便对肖某说:如果你肯出10万元活动经费,我能帮助办好开矿的手续。肖某于是委托刘某全权处理此事,并商定肖某拿出10万,由刘某送礼办事。刘某拿到钱后,通过各种途径与有关部门联系,钱没有送出去,手续也没办全,矿山也不能正常生产。后来肖某多次向刘某问起 相似文献
202.
自《刑法修正案(八)》将“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入罪以来,尚无以该罪定罪的刑事案件,由此形成了规范文本与刑事司法间的“执法落差”。这一现象由实体法、程序法及“外源性”障碍共同导致。实体法层面的执法障碍主要表现为刑事管辖权依据的部分缺失、单位刑事归责基础的弊端以及对该罪社会危害性评价的不足,对此应主要从立法论与解释论层面作适应性调整,并引入组织体刑事责任理念。程序法层面的执法障碍主要集中于线索获取、证据收集、刑事审判三个阶段,对此可通过以“公司警务”与“刑事合规”为核心的非庭审解决模式来解决。“外源性”执法障碍主要表现为经济场域对刑事司法场域运作逻辑的塑造,但在国际反海外腐败执法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应重新评估“囚徒困境”对我国企业“走出去”所能产生的经济红利。 相似文献
203.
在回扣、折扣与贿赂犯罪、贪污罪及职务侵占罪的关系问题上,存在着较为复杂的情况。收受回扣构成受贿罪,不须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要件;给予回扣构成行贿罪,须具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件。 相似文献
204.
205.
206.
207.
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一、行贿犯罪案件的主要特点:(一)作案手段隐蔽、形式多样。行贿人为了掩人耳目,往往想出既可不失体面的送出去又不易被人察觉的办法和手段,行贿人一般利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等传统节日或乘受贿者家中成员婚丧嫁娶之 相似文献
208.
孟庆华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6):51-54
两高《办理受贿适用意见》所作解释的内容不是仅限于受贿罪的适用范围,而是扩展到了受贿罪之外的其他贿赂型罪名,这是由于受贿罪与单位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相同性,受贿罪与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和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的对合性,以及受贿罪与介绍贿赂罪的关联性,从而就决定了两高《办理受贿适用意见》应当适用于包括受贿罪在内的所有贿赂型罪名。 相似文献
209.
刘鹏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3,(3):14-14
从今年起,报名参与广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这一证明由当地检查机关出具。除此之外,供应商还需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采购代理机构也须在采购公告中明确这一内容。政府采购被列为商业贿赂的六大"重灾区"之一。旨在提高财政资金利用效率的集中采购平台,反倒成为集中行贿契机,大大违背了制度初衷。增设无行贿犯罪证明这一门槛,将有过行贿污点的供应商拒之门外。长期以来,相对于"受贿罪",司法实践中对行贿罪缺乏应有力度。一方面,现行刑法中行贿犯罪的构成要件比较笼统模糊,使得行贿犯罪处于定性难、处罚难、责任落实难的困境;同时,由于贿赂犯罪大多数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发生,调查取证存在不小的 相似文献
210.
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显兵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7-30
行贿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和采取非法手段获取的不确定利益,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与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等,是判断利益正当与否的法律依据.学界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取消说和保留说的分歧,但是"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限制了行贿罪的成立范围,体现了刑法的谦抑性价值,有利于集中司法资源治理受贿犯罪,因而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指导下,不宜取消"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