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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 2004年8月19日,惠州市房产管理局向拆迁人惠州市公共事业管理局颁发了拆许字(2004)第4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准对惠州市河南岸南岸路与演达一路交汇处三角地带实施拆迁。2005年4月8日,拆迁人因与拆迁范围内的古松喜等5户被拆迁人达不成安置补偿协议,向房产局申请裁决。2005年4月25日,房产局作出行政裁决。被拆迁人不服,于2005年8月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05年11月9日法院以下三点理由撤销行政裁决和判令房产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作出裁决未对被拆迁房屋的用途作出认定;2、没有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3、在终审法院未作出就被诉的拆迁许可证的判决结果之前作出行政裁决程序违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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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人们曾普遍希望从此减少暴力拆迁的发生。然而,现实并不理想。从2011年4月起,暴力拆迁事件又频繁发生。强拆悲剧的发生,是事发地拆迁矛盾尖锐的结果。强拆侵犯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激化了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社会的正常秩序,已经成为当前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首要来源,直接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引起了决策层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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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大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而强制拆迁,行政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冲突日益严重。2011年1月19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即"新拆迁条例")出台,其出台的过程堪称曲折,共经历了四年的酝酿、两次全国性公民讨论,且汇总了超过十万条意见。基于此,本文将以新拆迁条例的变化内容为依据,阐明行政公权力与私权利对立统一关系,分析新条例中两者相互博弈之表现,并对此进行深入的思考,寻得行政公权力与私权利之和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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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自主拆迁”模式再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三亚"自主拆迁"模式向由市场机制解决拆迁问题的理想方向上迈进了一步,尽力避免滥用公权力解决问题。但政府在组建拆迁公司、进行拆迁费用评估中的作用仍很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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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房屋拆迁被拆迁人权益保护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于颖 《北京人民警察学院学报》2006,(1):20-24
城市房屋拆迁涉及政府、被拆迁人以及开发商的利益,是一种相当复杂的利益博弈行为。从目前实际情况看,被拆迁人绝大多数是普通的城市居民,在拆迁过程中,他们处于弱势地位,其合法权益被侵犯后寻求救济艰难。究其原因,主要是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等救济渠道不畅。为了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必须畅通其救济途径,特别是法律救济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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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迁法律问题之分析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拆迁也成为一个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然而,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城市拆迁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和冲突.修改<拆迁条例>中与物权法相冲突的条款迫在眉睫,只有规范拆迁行为,化解拆迁中的利益冲突,才能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并且让处于弱势群体的被拆迁人也能享受到城市化的实惠,实现政府利益、拆迁人利益、被拆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一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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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取消行政强迁,强制拆迁工作全部交由法院进行司法强迁。司法强迁工作被进一步推到了社会的风口浪尖。面对这一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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