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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我国未成年人的刑事被害历来是困扰社会的一大难题,未成年人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往往很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近年来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刑事被害原因复杂多样,其独特的生活方式乃是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一、未成年人刑事被害的生活方式分析笔者以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被害的生活方式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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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使得人们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再加上生活成本和生存压力的增大,越来越多人选择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导致我国家庭结构较小,抗风险能力弱,单靠子女监护老人压力过大;此外,失独老人、“丁克”群体、人口老龄化等一系列问题使得各国对于意定监护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法定监护已不能适应社会需求,探索建立完善的监护监督体系就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35.
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灵活,有助于用工单位节约用工成本。但是,劳务派遣中的关系复杂,配套法律体系建设滞后,存在一定疏漏。用工单位出于节省开支等各方面考虑,往往会对被派遣劳动者区别对待,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使得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对此,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法律体系,进一步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同样劳动下获取同等报酬的平等权,同时要强化劳务派遣市场的监管,以提升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力度,促进劳务派遣市场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36.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及相关法律只规定国务院和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作为立法被授权主体。这种狭窄的立法被授权主体范围,难以适应改革开放的现实要求。随着改革的深入,国家赋予许多地方先行先试的政策,各地对授权立法的需求也越来越迫切。为了顺应法治建设的专业化、精细化趋势,以及提高立法规范供给效率,扩大立法被授权主体范围,尤其向改革一线的主体进行立法授权,使其能够进行变通型立法,已成为必然。为此,必须完善相关法律,将更多主体纳入立法被授权主体范围,赋予其变通型立法权限,并明确授权立法的条件、监督方式等,使授权立法活动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相似文献
37.
刑事被追诉人(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知情权(或称知悉权)是伴随程序主体地位的确立而提出来的.现代刑事诉讼理念要求在诉讼构造的设计方面,努力追求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结合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就需要强化被追诉人的防御权体系,以追求攻防的相对均衡,而知情权则是这一防御权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关于被追诉人知情权的规定尚存不足,需要强化并改进.对被追诉人知情权的探讨离不开对现有法律规定的分析,需要从实然与应然的角度做出评析,不仅要明确知情权,而且还要保障知情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38.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委托审查被羁押者通信制度是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之间的互助制度。该制度具有厘清看守所审查被羁押者通信的角色和地位、综合反映看守所功能、改善看守所与被羁押者的关系、推动看守所接受委托审查被羁押者通信制度规范化的价值;但也存在控制通信优位于保障通信、制度设计面临实施困难的弊端。应当明确委托审查的范围、委托审查的手续、委托的授权范围、委托后对通信的审查等内容,建构看守所接受委托后审查被羁押者通信制度审查报告义务制度、审查的责任承担制度、修改审查内容的通知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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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实际处罚中应用广泛,但该法没有明确对治安处罚主观方面的要求,这导致公安民警在治安管理处罚实践中对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认定有一定误区。治安管理处罚应当以处罚故意为原则、处罚过失为例外,对既无故意也无过失的行为不得处罚;执法实践应通过补强证据、经验法则、推定、复核嫌疑人陈述和申辩等方法来认定违法行为人主观状态。 相似文献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