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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中国现行法律解释制度研究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周旺生 《现代法学》2003,25(2):3-10
法律解释制度是国家法律制度整体中具有辐射性和跨越性的重要制度。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法律解释权 ,解释法律应当遵循五道程序 ,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最高司法机关可以就司法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 ,这些内容构成了中国现行法律解释的制度框架。这一制度框架中 ,立法法规定的法律解释制度在法律意义上是成立的 ,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是否合法则存在疑问。现今绝大多数国家一般都以司法机关为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中国实际采行的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司法机关都解释法律的二元化体制 ,前者是法律上的首要法律解释主体 ,后者则是实践中最主要的法律解释主体。几十年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法律解释为数非常有限 ,倒是法律上处于其次地位的最高司法机关的法律解释为数甚多。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首要的和主要的法律解释权 ,在逻辑上是成立的。然而逻辑上成立未必能完全解决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会期不足因而不能随时根据需要解释法律 ,它并不具体应用法律因而难以适时就法律应用特别是法律适用做出法律解释。转变这种状况 ,单用所谓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这种颇具中国特色的分类方法是不敷需要的。在法治发达的环境下  相似文献   
52.
民主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和保障,现实中破坏选举的行为层出不穷。而破坏选举罪适用范围上过于狭窄,致使不少严重危害行为置于刑法的射程之外。因此,应将破坏选举罪适用范围扩展到相当范围的政治性选举活动,具体到我国,应包涵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选举、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选举、各级人大代表法律议案表决活动等国家政治生活中重要的选举。  相似文献   
53.
国际司法判决书中少数意见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且在实践中已经有了体现.通过三个部分对少数意见作以初步探讨,结合学者们的理论以及国际司法实践介绍了少数意见的含义、出现原因、性质、公开方式以及它的理论分类,并对少数意见进行价值分析.  相似文献   
54.
学会忘记     
一天晚上,我去看望一位遭人诬陷的朋友,吃饭时,朋友接了个电话,我听出来是有人要告诉朋友诬陷他的人是谁,朋友说你千万别告诉我,我不想知道。我有些诧异,朋友解释说,知道了又怎么样?有些事不需要知道,有些事需要忘记。我很赞赏朋友的豁达。人生  相似文献   
55.
由嵘 《中外法学》1994,(5):29-35
<正> 法类型的划分是我国法学,特别是法学基础理论和法制史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法的类型不同于法的分类,它是对所有法律体系从宏观上进行概括和归类,是比法的分类更为抽象的对法的划分。我国法学在传统上是根据所有制和政权性质把法划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四种类型,法制史学也按与这四种类型划分大体相当的历史时期来架构学科体系。  相似文献   
56.
诱问包括明诱、暗诱和借用辅助手段诱。它具体表现为讯问人员在讯问中运用各种合法而有效的讯问技巧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真实口供,是一种科学的讯问方法。  相似文献   
57.
作为敏感个人信息的一个种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特定身份信息”的增设,对于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特定身份信息也面临着刑法保护难题。一方面,其内涵不清晰导致无法确定此类信息的特征与要素;另一方面,其外延不明确致使难以把握此类信息应当包括哪些具体信息类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视角下“特定身份信息”的实质界定,应当从文义出发,立足法秩序统一原理、以前置法规定为基础明确其包含要素,并基于保护法益对其内涵进行限定,同时还要借助场景理论对具体包含的信息类型进行实质判断,从而准确适用入罪标准以实现对特定身份信息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58.
<正> 一"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正是在这种意义上讲,法,才是"政治之子",而作为根本法或总章程的宪法却是"政治性特别强的法律"。浓厚的政治性对政治变革时代的宪法提出了双重要求:1.由于宪法规范高度原则性和简括性的特点,以及宪法预测能力的局限,更因为国家  相似文献   
59.
赵可 《中外法学》1983,(5):45-48,52
<正> 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一段时期,西德青少年犯罪率大大提高,到1954~1955年犯罪率暂时降低,但之后青少年犯罪越来越严重,因而犯罪学家乌尔金斯说过,现代的西德青少年是"犯罪的一代"。这个论题已载入西德的专门交献中。  相似文献   
60.
透视"城中村"--我研究"村落终结"的方法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李培林 《思想战线》2004,30(1):21-26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独特现象,村落终结具有与农民终结不同的特殊机制。[1]村落终结不仅仅是非农化和工业化的问题,甚至也不是变更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问题,而是最终要伴随产权的重新界定和社会关系网络的重组。在村落研究方法方面,传统村落研究中使用"文本概括法"和"文学概括法"来处理个案调查的访谈资料,当代学者试图提炼出某种村落研究的理想类型或象限图式,但这些方法都存在着局限性。因此,需要另辟蹊径,建立一种关于中国村落终结的具有普遍解释力和更广泛对话能力的理想类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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