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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程序保障在国外被视为民事诉讼的目的,该学说在英美学者的著述中十分流行,在日本得到了井上治典教授为代表的一部分学者的支持。该说以程序保障为起点,认为法院不应该把诉讼的审理过程作为只是为了达到裁决或和解而必须的准备阶段,而应把这一过程本身作为诉讼应有的目的来把握,只有正当的程序才是使判决或和解获得正当性的源泉。因此, 相似文献
14.
被害人的知情权是被害人行使其他诉讼权利的逻辑前提,是诉讼民主的重要体现,亦有助于实现社会正义。国际公约及其他国际性文件和法治发达国家都对公民的知情权及被害人的知情权都作了明确规定,有的国家甚至将其上升到宪法的高度。我国刑事被害人享有一定程度的知情权,但权利告知规则仍不完善,被害人对案件的进展、诉讼结果以及刑罚的执行情况缺乏知悉途径,知情权的实现缺乏保障机制。立法上应对其作相应完善。 相似文献
15.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一次允许律师在刑事审判前阶段参与诉讼活动,这是我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但随后出现的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以及“取保难”和“维权难”又使得这一进步大打折扣。笔者试图以律师会见权问题为切入点,深入探讨这几难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而发现在刑事审判前阶段,只有侦辩或控辩双方,而无中立的第三方存在,法院只是在审判阶段才开始其诉讼活动。那么,律师在审判前阶段,向谁辩护?又有谁来倾听呢? 相似文献
16.
日本《行政事件诉公法》修改的动向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日本在修改《行政事件诉讼法》过程中,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美、法、德等国为借鉴,认真检讨其现行法权利保护机能的形式化,以全新的理念和思维,以权利保护为本位,放宽诉讼限制,使行政诉讼制度真正成为便于国民利用的制度。无疑,这对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7.
以了解美国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状况为目的,2005年2月,笔者同参与“中国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状况调查与研究”项目的其他7位著名专家和刑事辩护律师一起访问了美国部分地区的警察局、监狱、法院、律师事务所、检察官办公室、法学院,并广泛听取了相关人士的介绍,对美国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很多方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本文仅就美国刑事辩护律师会见在押当事人的情况作简要介绍。 相似文献
18.
和解集团诉讼是源于集团诉讼的一种司法创造,通常可以理解为当事人起诉的目的在于和解而不是诉讼的集团诉讼。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大众侵权诉讼开始运用和解集团的方法后,这种诉讼方式很快就流行开来。本文分析了和解集团诉讼产生的背景及其方法为什么会对被告、律师和法官有较大吸引力的原因,阐述了和解集团诉讼运作的程序及其与集团诉讼和解的区别,最后,介绍了围绕和解集团诉讼的各种不同意见及其发展前景。 相似文献
19.
司法如果成为一种权威,它不仅能够对社会进行很好的调控,而且在宪政领域内,它也能起到防止权力滥用、制约权力有限度的行使的作用,也就是在法制建设的大背景下,司法权威具有宪政化的意义。所谓宪政化,指的是司法权威通过其特有的功能,在承认民主、法治、人权的基础上,用司法上独有的制度化和程序化的形式,以规范和制约政府权力的行使,解决公共权力异化的问题,从而真正维护宪法的价值观,保障公民权利,以期形成一种法治的政治秩序。司法权威的宪政化意义最核心的要点就是,通过司法权威所带来的制度化途径,将政治领域的政治问题转化成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