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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律师参与调解”作为非诉纠纷化解模式中一种全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具有独特的专业优势及价值。文章分析了“律师参与调解”的机制内涵,借助图表及数理模型阐述了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律师参与调解的典型模式,提出了“律师参与调解机制”的体系构建及模式完善思路,即包括:1.对调解进行专业细分;2.调解律师的合意选择与建立调解律师名录库;3.构建“执业防火墙”及必要的激励机制。 相似文献
212.
<正>为适应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具有独立法人性质子公司成立之初,在明确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构建与公司经营战略相适应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成为当务之急。一、构建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的必要性(一)实现集团发展战略的需要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要真正为企业的战略和业务服务就必须建立起符合本企业特点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即人才培养和人才激励政策措 相似文献
213.
诉调对接是综合解决社会矛盾的改革尝试之一,经过几年的摸索,诉调对接机制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然而还未能触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里的深层次问题。人民调解协议的效力问题、人民调解制度如何独立问题不解决,就不能实现分流社会矛盾、缓解法院压力的初衷。 相似文献
214.
215.
南宋户部与内藏之间的关系,既有权力的分割又有财赋上的合作。分权以户部和内藏可支配财赋数量的变化为表象,以事权的重叠为核心,形成财赋再分配中不同的社会影响力,体现了国家财政与社会需求互为表里的特点。户部由于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其在用度窘迫时需要与内藏合作;内藏对户部财赋的补足,实现了财政部门之间财赋盈缺的调剂;户部又在财赋流向内藏以及政策执行等层面,与内藏对弈。从两个部门的权力划分和财赋分配中,可看到户部与内藏的分工合作与竞争,更能清楚地看到中央集权和皇权的力量始终作用着两者间的互动。 相似文献
216.
217.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5,(10):112-115
调解与判决是化解民事纠纷的两种方式。适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调判结案方式有利于充分展现司法审判价值。适用调判结案要遵循调解自愿、动态转换、公平正义以及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等原则。针对司法实践中的调判适用异化情形,要破除"调解万能主义"和追求"非黑即白"判决这两种错误观念,积极推进调审分离,完善调解适用制度,规范调解与判决适用案件的范围。 相似文献
218.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纠纷呈现出涉外案件比重大、国际关注度高、案情繁复等特征,建立多元高效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势在必行.“诉调对接”是近几年我国司法实务界提出的新型纠纷解决思路,以结构功能理论为视角,可以发现,建立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对于解决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具有“目的达成、适应、整合和模式维护”等方面的正向推动作用.这一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与完善,需要从“主体、平台、政策”等多个层面着手. 相似文献
219.
李喜莲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6)
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我国民事审判中调审结合模式遭到学者的质疑和追问。“调审分离”作为有力学说旋即成为司法改革处理调审关系的理论依据。但是,尚未明确讨论语境的调审分离论,在制度层面自相矛盾,理论论证上概念不清、内涵不明,而且其选择的改革路径在民事审判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在我国民事审判中,调审结合不仅在制度上契合了方便当事人诉讼的预期,而且在实践中畅通了当事人追求实质正义的渠道,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合规律性。鉴于司法裁判是化解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不能在民事审理过程中刻意实行调审分离,而应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之原则。在调审结合模式下理顺调审关系的重要举措是,重塑调解的理念,增强法官的判案技能,强化当事人程序主体性原则,确保当事人在调解协议达成上的自主性和自愿性,并强化检察机关对法院调解的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