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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
在数字经济时代,针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存在两种路径,鉴于“基于权利的方法”存在一系列的缺陷,“基于风险的方法”正逐渐兴起。“基于风险的方法”的重点在于风险分析,其具有将个人信息保护从“纸面的官僚要求”向“实践中的合规”转变等优势。“基于风险的方法”将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更多地赋予信息处理者,这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已有体现。“基于风险的方法”仅是对元监管的部分实施,其主要目标是改善、加强法律框架的合规内化与实施,更强调对信息处理者的问责,其并未将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制定权授予信息处理者,故有必要引入“合规风险”的概念。在“基于风险的方法”的视域下,个人信息的界定与分类应根据场景作动态判断,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之“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应是缺乏“同意”的上位概念,信息主体之同意并非判定是否构成本罪的唯一标准。同时,若信息处理者未制造、实现“合规风险”的“后果”要素,则不构成本罪。 相似文献
962.
论文在梳理元宇宙发展中的电子游戏、网络社交、产业经济等不同路径的基础上,总结了各发展路径的阶段、特征及其汇合交融机制。论文从技术社会学视角出发,探讨了数字时代元宇宙中的“技术-社会”关系。研究发现元宇宙实践是在“技术-社会”互构基础上构建技术与社会融合共生体系的重要尝试,能够在推动平台互联互通的基础上促进虚拟与现实、社会各维度的融合共生。 相似文献
963.
反垄断与监管在不同语境下有不同含义,需要辨析。市场经济发展历史表明,反垄断与监管两种治理机制二元分治,在动态中调适相互关系,既能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又能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平台经济的出现,对二元分治结构传统治理手段提出挑战,需要再次调适两者关系并推进数据监管。当今各国平台经济治理正进入重构期,将直接决定国家竞争力与数字经济发展未来。我国平台经济治理面临二元分治结构缺位与数据监管能力滞后等挑战,有必要以强化数据监管为重点,推动构建二元分治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964.
唐林垚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3,(6):53-62
Web 3.0行将具备Web 2.0欠缺的共识集置、自动履行、权力下放等优点,经由区块链促动引发价值共享、个体坐庄、互联互通等趋势。然而,此番趋势越是加深,Web 3.0内嵌秩序的外部矛盾将越发凸显,这既源于以之为基座的元宇宙、NFT、DAO、DeFi、X to Earn等应用场景不受控制的拓展,也源于封闭的国家立法在面对具备“融通”品性的技术变革时,原生机制性条件被消解,隐藏其后的是“规则叠加”的掣肘抵消、“去中心化”的想象误解和“跨维协调”的准据缺失。结合本土实际,政策制定者需通过对技术构架的祛魅和对惯性认知的证伪,反思“被冠于”新兴技术之上的外驱型立法,综合构建内含前瞻理念、特殊原则、治理要素和多元教义的Web 3.0治理规范。 相似文献
965.
刑事合规制度具有显著的实体与程序互动特征,实体一元与整体诉讼、实体二元与分离诉讼存在逻辑上的联动关系。无论从学术史的角度,还是从现实操作以及合规推动力的角度讲,实体二元制都不值得提倡;无限制的程序分离方案不仅理论基础薄弱,而且可能过分干预市场经济自然运行,使市场丧失资源重新配置的机会,更可能导致替罪羊现象泛滥等诸多问题。倡导组织体责任论并不意味着对实体一元制的放弃,在坚持一元制的前提下,也可以沿着组织体责任论的方向理解单位刑事责任。关于完善刑事合规立法,在坚持实体一元制的前提下,可以适度修订刑法,将“合规影响定罪和量刑”作为注意规定写入刑法;在坚持程序整体诉讼的前提下,可以适度修订刑事诉讼法,设立轻罪范围内的涉单位附条件不起诉制度,而严重犯罪的附条件不起诉可以作为例外。与此同时,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等关联性制度也应同时调整,以维持立法的原定价值。 相似文献
966.
王艺潼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23,(5):83-95
随着公共与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加剧,公共治理棘手问题大量出现,协同创新日益成为公共部门重要的治理策略。本文基于2011—2021年公共管理领域SSCI顶级期刊上发表的文献,对公共部门协同创新的内涵与特点、公共部门协同创新的实践领域、公共部门协同创新的影响因素、推动协同创新中的政府职能与角色定位、公共部门协同创新的绩效等问题进行综述,分析已有研究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未来研究方向,即:应加强对协同创新模式治理绩效的研究,并对不同协同创新模式的适用场景、在不同场景下的不同协同创新模式的效果、如何优化创新模式组合等问题开展研究,还应注重多元研究方法的使用,深化中国情境下公共部门协同创新的研究探讨,以增进研究的广度与信度。 相似文献
967.
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元宇宙概念风行于全球的资本圈与舆论界,引起了各国政府与学术界的高度关注。我国行政机关对元宇宙兴起同样给予高度重视,并针对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以求充分发挥元宇宙在数字经济领域的优势。然而,新兴事物通常具有两面性。元宇宙在集合了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讯等高新便利技术的同时,也会给行政监管带来风险。国籍淡化、运营缺乏公益性、AI技术霸权化、管理权限私有化等现有技术特性对行政监管的强制性、公益性、优益性、单方性等特征构成了威胁。必须通过健全元宇宙建设的行政立法指引、完善元宇宙建设外围法律监督的方式正确引导元宇宙建设。在保障行政权力正常监管的基础上,实现元宇宙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发展、维护人民利益的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968.
当前,飞速发展的元宇宙技术在中国诸多领域和行业中得到运用。元宇宙技术业已成为影响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重要因素。元宇宙技术的迅猛发展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产生了较大的创造效应,同时也带来一定的冲击效应。一方面,元宇宙技术可以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带来共治集群、生产监管、风险预判、沉浸交互等诸多益处,是对传统意识形态治理方式的一种补充与完善、优化与升级;另一方面,元宇宙技术也潜隐着一定的治理风险,如治理脱实转虚引发的主流意识形态式微、治理界线模糊导致的技术监管失灵、治理范式转换引致的情感联结淡化、治理不确定性诱发的资本数据垄断等,可能导致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走向“技术利维坦”之路。因此,需要积极探索弥合负面效应的恰切之道,立足时代潮涌以创新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话语体系,建构法治秩序以完善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监管体系,培育协同人才以健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支撑体系,拉紧情感纽带以构筑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认同体系,进而不断拓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发展路向。 相似文献
969.
元宇宙仅仅是现有信息技术的汇总与综合,代表了互联网发展的一个阶段,甚至只是虚拟世界的另一种表达,尚未构成技术质变。元宇宙发展的直接目的是金融资本增值,根本目的是再造独立网络架构从而争夺用户数据,揭示出互联网非法兴起、架构分层与资本运作的基本逻辑。但元宇宙可能导致对技术的不信任加深、互联网的不互联加速、社会的不公平加剧等深层影响。所以规制元宇宙应当首先还原其技术本质,继续分类分级治理,从而重建信任;其次为其设定基础设施义务,确保架构兼容与数据互通,从而增强互联;最后从主观认知与客观利益结构两方面入手,规制其技术后果,平等保障用户利益,坚守社会公平。 相似文献
970.
随着移动互联网+、扩展现实、大数据、全息与传感等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元宇宙顺势而出,使用户能够以数字人、虚拟人、信息人等身份进入虚拟空间活动。游戏作为元宇宙的雏形,提供给玩家一种全新的虚拟世界体验,使玩家的意识可以带动身体介入虚拟空间。游戏元宇宙所蕴含的寓身性、交互性、创生性以及情感参与式的沉浸体验为玩家的身体介入游戏元宇宙提供了理论可能性。在技术的赋能下,人可以在游戏元宇宙中拥有不同的虚拟身体,体验不同的虚拟人生,由此拥有全新的身体体验以及情感寄托。但是人在现实世界具备鲜活的身体,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的交错在场会带来记忆的混乱以及情感的错位。在元宇宙中,虽然身体可以在新的维度上迎来新颖的感知、体验、情感,但真实的身体却缺场了。这种影响会返回现实身体,人的身体好似获得了自由却又在更深层次上被禁锢起来。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