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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舒怡 《法庭内外》2013,(1):34-34
天气寒冷,又到滑雪季节。滑雪是现代人喜爱的运动项目,每年滑雪季,北京八达岭、渔阳、云居等滑雪场都吸引了众多滑雪爱好者。滑雪运动给人带来的速度刺激、新鲜时尚感是其受到喜爱的重要原因,但滑雪作为一种速度快、技术操控难度大的运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那么,如何避免滑雪场内的伤害事故?如何厘清伤害事故发生后的侵权责任,保护自己的权益?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法官例举了几个发生在滑雪场内的典型案例,提示大家:滑雪虽好,安全第一。  相似文献   
32.
房屋委托书公证.是公证机构日常工作中再平常不过的一项业务。然而许多公证人员一提到它却是“谈虎色变”.究其原因.源于近年来当事人以不法手段骗取公证书.之后公证机构被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的案例越来越多。一份收费200元的公证书,最后可能被判赔近百万元,这其中的不成比例姑且不论.公证人员和公证机构在其中承担的执业风险和舆论压力还会影响到行业的发展和公信力的维护。公证人员在能力所及的情形下尽到审查义务而仍然免责不能和公证机构被判赔偿后难以通过追偿而获得救济.是目前公证行业在面对房屋委托书公证时最大的困扰。公证人员不是“火眼金睛”.公证人员也是“肉眼凡夫”;公证机构不想做“冤大头”.公证机构却往往“束手无策”。  相似文献   
33.
伍洲奇 《法人》2013,(10):21-21
希望摒除过错推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9月26日,一份《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的建议书》,连同7位律师的联合署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从湖南长沙寄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该建议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时,解除对消费者"后悔权"的全部限制。此前,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消费者"后悔权"是立法新亮点。谈起提出立法建议的初衷,这次行动的主要倡导人和组织者——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律师说,"经过仔细研究  相似文献   
34.
过错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具有天然的紧密关系,它应成为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观过错程度也应成为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考量因素.现行《著作权法》未充分体现过错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应有关系,国家版权局公布的《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的两个版本,对过错与损害赔偿之间的关系亦存在缺位和错位现象,有必要根据过错与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关系,对相关条款作适当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35.
解雇程序作为解雇保护制度中的重要一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个别劳动法的未来走向.在过错解雇制度中,虽存在可归责于劳动者的情形,但并非意味着雇主无需履行程序性义务.相较于过错解雇的实体性限制而言,我国劳动法对过错解雇的程序性限制规定较少且模糊.这不仅导致过错解雇程序在适用层面的错位与分歧,也不利于解雇保护制度的体系化发...  相似文献   
36.
网络转载行为在极大地丰富互联网信息的同时,也可能侵犯到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平衡网络发展与著作权保护之间的冲突是解决纠纷的正确思路。应当在明确界定网络转载直接侵权行为的基础上,以责任归结为路径,实行过错推定责任。  相似文献   
37.
目前,医疗纠纷仍然是社会焦点问题,有些甚至会演变为严峻的社会事件,在纠纷解决机制中,司法鉴定意见是重要的技术支撑。由于医学的高度专业性和复杂性,医疗过错的认定成为鉴定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本文系统地梳理了医疗过错的概念、过错认定的5种法学理论学说,并指出我国现阶段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应以“医疗水平”说为主导,以“谨慎的患者”标准说为补充,在形式上强化同行评议。同时,鉴定中需遵循7个主要原则:(1)以“诊疗义务”作为医疗过错判断的基本原则;(2)以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作为具体原则;(3)以诊疗常规、规范、指南为主要依据;(4)遵循“同行评议”原则;(5)“医疗紧急处置行为的宽泛性”原则;(6)“告知-知情-同意”原则;(7)“并发症的审查”原则。本文也针对上述原则提出了对应的鉴定思路,以期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活动的规范化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8.
侵权行为是一个迄今为止尚无定论的概念.归结起来有损害说、过错说、违反法定义务说、责任说等.作为侵权赔偿责任的损害通常是指可以证明的实际损失,而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件的"侵害"则具有"质"的规定性;侵权行为包含了无过错致人损害的情形,过错不是所有侵权行为的共同特征;侵权行为不同于侵权民事责任,有其特殊的构成要件,它以权益受侵害又无合法正当事由为表象,以实质违法判断为内涵.违法性是侵权行为的本质的、唯一的要件.  相似文献   
39.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及其理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绝大多数交通过错行为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成功避让了交通过错行为造成的险情;少数交通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是由于对方避让险情归于失败。由此,可以设计出交通事故模型:交通险情+避让失败=交通事故。致险行为和避险行为两个要素相互作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这是交通事故形成的机理。评判致险行为和避险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归根结底就是评判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因此,通过对避让时间、避让空间、避让能力的调查认定,可以判断出交通过错行为的危险性和对方避让的可能性,从而证实这一评判标准并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评判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作用的具体的、实在的尺度。用这一标准对交通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所作的评判,不仅与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认定原则是一致的,而且与交通事故的形成机理也是完全吻合的。  相似文献   
40.
有些领导干部为了追求所谓“政绩”,不顾民情,不尊重客观实际和自然规律,打着“造福于民”的幌子,搞一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盲目地铺摊子,上项目,只求轰轰烈烈,不求踏踏实实,结果是昙花一现,劳民伤财。虽然党和政府三令五申,明令禁止此类行为,但仍有人置若罔闻,我行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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