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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52.
《现代法学》2018,(2):25-40
将法教义学定位为"现行实在法科学"并不意味着它与立法没有关联。反对"法教义学能为立法作出贡献"的主张可以被归纳为四个命题,它们都源于对于法教义学本身的错误理解。法教义学既具有稳定化和整合功能,也具有革新功能。在此基础上,法教义学能为立法作出贡献的理论基础在于承认法的双重因素和追求立法的科学化。一方面,法教义学可以影响立法的内容,其影响途径又分为三种,即直接为立法提供支持、间接为立法提供支持,以及对立法进行批判。另一方面,法教义学也可以影响立法的体系,这种结构性影响更加稳定和持久。因此,在规范性的意义上,离开法教义学的立法是不可能的。这并不意味着要取消立法的形成空间,而只是意味着要对立法者的权力进行理性限制。 相似文献
53.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7,(2)
当今伊斯兰教中道、宽容的宗教形象由于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被曲解,一些对伊斯兰教不正确的言论屡见不鲜,甚至认为伊斯兰教是狭隘的、有强烈排他性质的宗教。基于《古兰经》,对伊斯兰教经典进行剖析,有助于我们准确把握伊斯兰教的多元包容思想和教义内涵,消除误解,识认伊斯兰教宽容、平和的宗教形象。 相似文献
54.
根据社会主义学院的特点和发展方向,社院的科研能力包涵了科研对教学培训的促进能力、科研对统战决策的资政能力、科研对学院正规化建设的推动能力。社院的科研能力建设应兼具内部科研资源的积累及外部科研资源的补充,注重内外部科研资源的协调合作,具体为教研人才队伍建设、优势学科方向建设、管理与服务能力建设、学术研究平台与协作机制建设、科研促教资政能力建设等五方面。推进社院科研能力建设,加强学科建设、重点培育优势学科是基础环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是关键,完善与创新科研管理与服务机制是重要保障,建立健全学术研究平台及协作机制是重要途径,充分发挥科研资政促教功能是重要导向。 相似文献
55.
刘建明 《党的生活(黑龙江)》2017,(9):55-55
明人袁宏道任吴县知县时,整顿吏治,精兵简政,轻刑省讼,备受百姓拥戴。尤其是他处理公务快速公允,办事之人至多在城里吃一餐饭的工夫事情就已办好。“升米公事”自此在百姓中传开。细想一下,“升米公事”之所以能赢得百姓赞誉,其可贵之处就在于食“升米”之间“公事”毕,不推不诿。时至今日,“升米公事”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56.
吕玉赞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4,(2):135-151
“法理”并不是法律人凭空想象出来的,而是具有相当的实在性。无论对“法理”作何种具体解读,从本体论上都可以归结为一点,即“法理”乃实在法的“原因性的规定根据”。“法理”是从法的实践理性中推论出来的“规范之理”,旨在评估和反思法律的规范性和正确性。法理本体没有同一的存在形式,而是以“部门法学之法理”和“法理学之法理”的形式被认知。“部门法学之法理”与特定国家的实在法相连接,指向的是“法律规范/法律规整之理”,通常以法教义学的方式来提取。“法理学之法理”是在教义性法理的基础上推论出来的二阶法理,并不局限于经验的实在法之内,只能通过理性实践论辩的方式被证成。 相似文献
57.
本是一桩非常简单的案件,却折腾出十几年的是非曲直。随着时间推移,简单的事情日益变得错综复杂,复杂得令人瞠目…… 相似文献
58.
随着《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施行,高空抛物行为正式进入刑法,高空抛物罪成为一项专有罪名。与此同时,在刑法理论学界针对高空抛物的解释论领域的各种争论也是如火如荼。本文从刑法教义学的视角,对高空抛物的法益归属、主观罪过形式以及“情节严重”的限缩解释进行分析评价,助力司法实践中高空抛物罪的准确适用。 相似文献
59.
60.
刘红云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3):54-55
多年的养成教育实践证明,要把养成教育落实到位.力求更有针对性、主动性、实效性,必经遵循以下四个原则,即宜“小”不宜“大”、宜“近”不宜“远”、宜“实”不宜“虚”、宜“疏”不宜“堵”。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