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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7,(2):46-53
执行抵销,从具体实施适用的角度上看,不仅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抵销应当遵守有关执行异议申请程序的规定,执行法院的审查应当由执行法院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实质审查,以及允许被执行人以自然债权申请执行抵销,而且立法上对于不准抵销的裁定应当设置必要的救济程序。同时,在法定抵销与认可抵销适用条件的把握上,对于法定抵销应当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对于认可抵销在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条件下,即使被执行人所申请抵销的标的物与所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也应当准予抵销。 相似文献
952.
953.
954.
955.
《政法学刊》2019,(6):100-106
在司法实践中,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理解和适用存在不少争议。对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明知认定,可以采用推定明知的方式来认定行为人应当知道的主观心理态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成立是否要以被帮助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在特殊情况下可以不要求帮助对象构成犯罪,但须严格达到帮助对象人数众多或帮助行为情节严重的标准。在帮助对象构成犯罪外,对帮助行为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只有在造成严重后果且行为人未在其业务范围内尽相应注意义务,才可定罪。帮助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构成共同犯罪的,应以行为人与被帮助者有无事前通谋为界定标准。若行为人与被帮助者有事先通谋的,应对行为人直接以被帮助者所实施的罪行的共犯进行定罪处罚;而行为人与被帮助者事先没有通谋的,要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相似文献
956.
957.
《中国法学》2019,(6)
长臂管辖权是域外管辖权的美国表达,一般包括立法管辖权、司法管辖权和执法管辖权,这三者的行使基础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长臂管辖权同时面向国际社会和国内社会,常常涉及国家之间的主权平等关系、法院与私人当事人之间的诉讼关系和私人之间的平等关系。美国法院先后从权力论、联系论或者方便、公平和正义论中寻找其法理基础。在实践中,起源于解决州际问题的长臂管辖权同时在民商事和刑事领域不断向域外立法管辖权与执法管辖权扩张,其适用深受美国政治和外交政策的影响,经常违反美国承担的国际义务、侵犯其他国家的主权,毫不顾及国际礼让和国际法上的合理性要求。随着中美关系的变化,加上长臂管辖权基础本身的模糊性,美国对涉中国事项滥用长臂管辖权的倾向愈发明显。我国应根据国际法规则,从借鉴与应对两个视角以及立法、司法、执法三个层面构建我国法的域外适用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958.
959.
肖爽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4):181-192
惩罚性赔偿制度历史悠久,在英美法系国家应用比较广泛,在大陆法系国家也越来越受重视,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上有逐步扩大适用的趋势。但仍存在适用范围较窄、标准不明确等问题。2017年3月通过的《民法总则》,提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确了诚信原则。《合同法》作为民法重要组成,应体现民法变化,当前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在合同领域由于违反诚信原则而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在合同纠纷处理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对于维护交易安全,避免刑罚过度介入合同领域,建立诚信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起到更好的作用,也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思路。 相似文献
960.
崔建远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5):6-16
合同解释的对象主要是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用语,无论是清晰、明确的用语还是模糊、不明确的用语,均为合同解释的对象,只是二者所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有差异。初步协议、意向性协议、备忘录依其上载明的意思表示构成本约的,自然为合同解释的对象;符合预约条件的,亦为合同解释的客体;即便不具有积极的法律拘束力,其本身不是合同解释的对象,但可作为合同的周围情事。合同主体在缔约和履约的层面是主体而非客体,但在裁判者及专家学者甚至他们自己在解释系争合同时却为客体。合同的名称、条名与合同条款的内容不符的,以合同条款为准。合同中的脚注与合同条款的内容不符的,原则上亦然,但在未受法律训练的缔约人受脚注误导的情况下,再结合有关因素判定应以合同条款为准。合同序言作为合同条款时自然为合同解释的对象,但作为“鉴于条款”时则大多不产生合同权利义务,此时仅为合同解释的辅助材料。合同的周围情事有的是解释的辅助,有的是解释对象本身。 相似文献